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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生态足迹分量
Ai=(Pi+Ii-Ei)/(Yi · N)(i=1,2,3,… m)
式中Ai为第i种消费项目折算的人均生态足迹分量(hm2/人),Yi为生物生产土地生产第i种消费项目的年(世界)平均产量(kg/hm2),Pi为第i种消费项目的年生产量,Ii为第i种消费项目年进口量,Ei为第i种消费项目的年出口量,N为人口数,本文m=33。在计算煤、焦炭、燃料油、原油、汽油、柴油、热力和电力等能源消费项目的生态足迹时,将这些能源消费转化为化石能源土地面积,也就是以化石能源的消费速率来估计自然资产所需要的土地面积。
生态足迹
EF=N·ef =N·Σ(aai)=ΣrjAi=Σ(ci/pi) (1)式(1)中:EF 为总的生态足迹;N 为人口数;ef 为人均生态足迹;ci为i 种商品的人均消费量;pi为i 种消费商品的平均生产能力;aai为人均i 种交易商品折算的生物生产面积,i为所消费商品和投入的类型;Ai为第i 种消费项目折算的人均占有的生物生产面积;rj为均衡因子。
生态承载力
在生态承载力的计算中,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不仅单位面积耕地、草地、林地、建筑用地、海洋(水域)等间的生态生产能力差异很大,而且单位面积同类生物生产面积类型的生态生产力也差异很大。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同类生物生产面积类型的实际面积是不能进行直接对比的,需要对不同类型的面积进行标准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某类生物生产面积类型所代表的局地产量与世界平均产量的差异可用“产量因子”表示。某个国家或地区某类土地的产量因子是其平均生产力与世界同类土地的平均生产力的比率。同时出于谨慎性考虑,在生态承载力计算时应扣除12%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
ec=aj×rj×yj(j=1,2,3,… 6)
式中 ec为人均生态承载力(hm2/人),aj为人均生物生产面积,rj为均衡因子,yi为产量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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