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21-4-14 09:21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市场经济”。
大午集团已经被政府全面接管了”,这句话从政府工作人员的口中曝出来,还是吓了我一跳。
@法律人杨斌
#大午案#
“大午集团已经被政府全面接管了!”
下午和三嫂一起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监管执法监督申请书》,反映律师们在保定市看守所会见时遇到的种种“特殊”对待:必须当面预约,预约后最快也要到七日后才安排会见,会见时间只有20分钟,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加盖律所公章的三十日内律师自书的行程轨迹……
如此,按照保定市看守所的要求,大午案律师一个月满打满算跑断腿,最多也只能会见当事人三次,每次限时20分钟,最多只能与当事人沟通一个小时,这能保障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吗?刑诉法明确规定的安排律师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不受时长和次数的限制,都只是摆设吗?
对于保定市看守所这种打着防疫的旗号,变相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我们希望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及时监督纠正,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接材料的控申窗口工作人员说,会把我们的申请转专门负责监管场所的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或者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五部。
填了一张表,我问他是否有书面回复,开始说有,后来又说不确定,可能是手机短信回复。
看着时间尚早,我们又去了保定市信访局。
接访的是一位年约40的中年男子,一听说我们是大午集团的,马上站了起来,一口的理直气壮斩钉截铁义正言辞:“大午集团涉嫌刑事犯罪,已经被政府全面接管了!”
“孙大午马上就要公开宣判了!”
“要求返还公章?不可能!”
“要求取保候审?不可能!”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
听他的口气,我感觉这个案子早就被人民政府判了。我问他,孙大午到底做了什么恶?
“到时判决下来,你就知道了!”
又说我不懂法,现在这个阶段,大午集团没权利提要求,要提等法院判了再提。
我说,案子还没有开庭,只要大午集团还没有被法院判决没收,它作为民营企业的性质就没有改变,政府凭什么接管,凭什么“保管”人家的公章和账户?有什么法律依据?
“政府就是有权接管,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说我们当然要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问他有没有收件回执,他说没有,大午案属于涉诉案件,不走信访渠道,他最多也就是把这些材料转给“工作专班”。
他说“工作专班”是大午案工作组的称呼,里面有省、市、区三级政府的人员。
我说还好,没把中央搬出来吓唬我。
他一脸鄙视:“你一个小小的民营企业,还想上天啊?”
从信访局出来,三嫂情绪很低落,我说,其实这位工作人员非常诚实直率,他直接表明了政府对这个案子的态度,其实和我们之前预测的,以及江湖上传闻的“谣言”一模一样,那就是,有关部门是对大午集团动了杀心的,这样也好,大家都丢掉幻想吧。 2保定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