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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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拣得黄金没有价值的最简单证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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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19 07: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浪击长空在2006-9-18 20:24:00的发言:

盗窃经济学:

如果把小偷的盗窃行为也看做变相劳动,盗窃便宜的东西较简单,所费时间与心思较少,被抓住的概率较少;盗窃贵重的东西较麻烦,所费时间与心思较多,被抓的概率较大,偷一两自行车比较简单,20块钱买拉,还是觉得值;若是死里逃生盗窃珠宝店,他还会不会以20块钱买呢?又假设他偷的是企业的商业机密或国家情报呢?我觉得可以用“盗窃经济学”来描述这类经济现象。

盗窃的劳动主要是风险问题。但盗窃的产生即在于预期的收益会大大高于预期的支出。如果盗窃的成本比自己制造一个相同的物品所耗费的成本还要高,那谁会去盗窃呢?

不过,探讨盗窃经济学还是很有意思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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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9-20 01: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9-19 7:17:00的发言:

实际上我的价值定义并不是这个,定义是另外一个。这是比定义更具本质性的东西,定义只是它的一个具体化。

我当然没有刻意去解释代价就是效用,因为在我看来,它们两者可以分别清楚,不能混淆。

一个概念还有比定义更本质的东西?那这个所谓定义就一定有问题了。

你的准确的价值定义到底是什么?

我想听听“在你看来”,代价怎么和效用分清楚。为什么不可以说代价是失去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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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20 07:2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9-20 1:06:00的发言:

一个概念还有比定义更本质的东西?那这个所谓定义就一定有问题了。

你的准确的价值定义到底是什么?

我想听听“在你看来”,代价怎么和效用分清楚。为什么不可以说代价是失去的效用?

从哲学上说,定义只不过是一个“规定”,而更高的规定即“无规定”则是更深刻的更起支配作用的,是更唯一的东西。

代价即代价耗费,而你则将这种耗费认为是“失去的效用”。这种耗费具有本源的属性,而所谓“失去的效用”只不过是这个本源属性的另一个别扭的想法吧了。

我的价值定义在《代价补偿价值论》中有。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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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9-20 15: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愿听其详,哪个哲学家或什么哲学思想如此说?请具体说出。

代价耗费不是本源而是你把它当作本源了。就是说你的思考只是到此为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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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21 07:1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9-20 15:08:00的发言:

愿听其详,哪个哲学家或什么哲学思想如此说?请具体说出。

代价耗费不是本源而是你把它当作本源了。就是说你的思考只是到此为止的。


关于规定(也称“具体规定”)请看黑格尔的《逻辑学》,或者看http://hhj.yeah.net中关于黑格尔《逻辑学》与《小逻辑》的读书笔记。

本质具有唯一性,而它则可以演生出多样性,这种多样性通过各种“具体规定”而呈现出来。而概念学上的“定义”也就属于这种具体规定中的一种。

我的价值定义,简单地说是:效用与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准确的定义是:

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

或者:

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价值是“最小代价”;价值是“最大生存”。而这两者都具有一个限定:最大生存;最小代价。

至于将代价以效用或者负效用来称谓和衡量,这只是一个技术问题。问题在于,当效用本身还未得到确定的时候,如何用效用去衡量其它呢?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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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9-22 03:4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9-21 7:16:00的发言:

本质具有唯一性,而它则可以演生出多样性,这种多样性通过各种“具体规定”而呈现出来。而概念学上的“定义”也就属于这种具体规定中的一种。

我的价值定义,简单地说是:效用与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准确的定义是:

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

或者:

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价值是“最小代价”;价值是“最大生存”。而这两者都具有一个限定:最大生存;最小代价。

至于将代价以效用或者负效用来称谓和衡量,这只是一个技术问题。问题在于,当效用本身还未得到确定的时候,如何用效用去衡量其它呢?

定义不是本质而是演生出的多样性的一种具体规定。就此,请找出原文。

“生存”怎么最大? 文法就不通。

代价与所谓“生存”是因果关系吗?如果不是就都是自变量,两个自变量怎么做到一个最小而另一个同时最大?要同时得到一个自变量最小时另一个自变量也最大,怎么证明这个状况一定存在?就如同说当地球离太阳最近同时火星离太阳最远就定义为“吉日”一样,怎么证明这样的状况一定存在?

代价最小与谁相比?如果代价与效用不是一回事,怎么比较大小?自己与自己比比什么?以什么为单位?比最小的数还小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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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22 06: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9-22 3:44:00的发言:

定义不是本质而是演生出的多样性的一种具体规定。就此,请找出原文。

“生存”怎么最大? 文法就不通。

代价与所谓“生存”是因果关系吗?如果不是就都是自变量,两个自变量怎么做到一个最小而另一个同时最大?要同时得到一个自变量最小时另一个自变量也最大,怎么证明这个状况一定存在?就如同说当地球离太阳最近同时火星离太阳最远就定义为“吉日”一样,怎么证明这样的状况一定存在?

代价最小与谁相比?如果代价与效用不是一回事,怎么比较大小?自己与自己比比什么?以什么为单位?比最小的数还小的是什么?

不需要找出原文,因为我并不直接抄袭别人的东西,只要有一定的哲学素养,都可以领悟出“定义”的意义。

怎么解释“生存最大化”呢?比如你生活过得最好,感到最满意,你心想事成,想要什么就可以要什么,等等。而这些愿望的实现,要建立在获得一定的效用的基础上。因此,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就是关键的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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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22 07:0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9-22 3:44:00的发言:

定义不是本质而是演生出的多样性的一种具体规定。就此,请找出原文。

“生存”怎么最大? 文法就不通。

代价与所谓“生存”是因果关系吗?如果不是就都是自变量,两个自变量怎么做到一个最小而另一个同时最大?要同时得到一个自变量最小时另一个自变量也最大,怎么证明这个状况一定存在?就如同说当地球离太阳最近同时火星离太阳最远就定义为“吉日”一样,怎么证明这样的状况一定存在?

代价最小与谁相比?如果代价与效用不是一回事,怎么比较大小?自己与自己比比什么?以什么为单位?比最小的数还小的是什么?

你耗费了一定的劳动代价,目的就是要生活,要过上自认为好的生活。如果不想过生活,那谁也不会去作任何劳动。

至于谁是什么“变量”,你自己去“定义”吧。

代价与效用是同一回事,那只是你的幻觉吧了。衡量损失去的效用仍然不是用效用本身来衡量,而是用获得这个效用所耗费的代价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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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9-22 10: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代价耗费是指劳动,就又陷入了什么劳动量才能衡量代价的问题。谁又解释清楚了?

“衡量损失去的效用仍然不是用效用本身来衡量,而是用获得这个效用所耗费的代价来衡量。”————————用劳动来衡量效用?

“不需要找出原文,因为我并不直接抄袭别人的东西,只要有一定的哲学素养,都可以领悟出“定义”的意义。”——————“引证”与“抄袭”是一回事?

如果自称是对黑格尔观点的理解却又不能引证原文,如何判定什么样的“一定哲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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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9-23 06: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们所说的代价耗费,就是指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因为除了人类劳动的耗费形式,再没有其它形式了。

经济学的一个特点,就是以耗费程度去衡量效用程度,而不是直接说效用及其程度。

关于定义的意义,请你理解一下哲学中所阐述的本质唯一性与质的多样性,理性的无限性与知性的有限性,“无”与“有”的关系,混沌与确定的关系,等等。

古人遗留下来的思想,并非都是现成的思想,而让人直接引证的东西。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并化为自己的东西,才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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