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思考一下,感觉双方一切就是概念之争,各说各话,种种理由就是在为各自的利润分配方案作辩护。
但这都是人类社会的事物,不存在自然力来维护,说到底就是契约问题。
所谓科学依据都是假话,都是胡扯,你可以认为个体出资人没资格获得任何利润,你的理由可以是说个体出资人没有“劳动”,也不必去细究“劳动动作”的延时性是否存在?劳动效用的衡量,本身就是主观认定的契约,双方同意就是对的,就该遵守。
但别人同意的呢?同样会被你们干预,横插进来说不公平,不应该遵守,进而鼓动要推翻。
所以说到底,就是要剥夺人们选择的自由,要拉拢一批人去剥夺另一批人的财富,占为己有,种种名目不过贴金涂粉。
个体出资人没资格参与利润分配,一批出资人却有资格参与甚至获得全部利润,群体越大越有权力指定利润分配,以全体的名义最至高无上,而且不能拒绝,拒绝就干脆抢走反对者的财富,找理由就太简单了。这就是逻辑的荒唐性。
当然,可以说不是全体出资人获得利润,而是全体劳动者获得利润,反正全体出资人就是全体劳动者,但问题的,真正又不会真的交给全体劳动者,会以全体的名义占有,然后由某人来分配使用,结果就是某人想干啥就干啥,不同意就反复以各种手段做工作,做到同意为止,无休无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