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其中的经济学道理也是很深刻的,然而,我们时常总是被意思麻痹,看不到这一点,或者干脆忽略这一点,那么,我们来看看这到底是咋回事。
一个人给另一个人发工资,两者都是心甘情愿的,那么,二者之间有没有一种关系?发工资的人是不是处于支配地位?领工资的是不是必须按照发工资的要求去做?如果承认是这样的,那么,二者之间客观上就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种客观性是不会因为我们的意识而消失的,这就是用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在一种平衡的条件下,矛盾的双方是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这个时候,矛盾的运行时平稳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然而,矛盾是变化发展的,这种力量只能是暂时的一种平衡,随着演化,双方的力量会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这是随着社会环境变化的,那么,这个时候,矛盾运动将失衡,就会出现问题,比如劳动力市场的大量剩余,就会引起用工者与打工者之间的一种变化,所以说,马克思在分析商品关系的时候,把这个关系深入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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