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call
1105 1

[证券从业考试] [证券发行][问题]或有损失与应计项目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本科生

6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690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10385 点
帖子
54
精华
0
在线时间
10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13
最后登录
2022-2-23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在教材中看到这样一段话,"或有损失是指由某一特定的经济业务所造成的,将来可能会发生,并要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的潜在损失。这些可能发生的损失,到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为止仍不能确定。如果一项潜在损失是可能的,且损失的数额是可以合理地估计出来的,则该项损失应作为应计项目,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如果可能损失的金额无法合理估计,或者如果损失仅仅有些可能,则只能在附注中反映,而不在会计报表中列为应计项目。"

自己的理解能力有限,请问“或有损失”是否均不作为“应计项目”,还是如果可以合理评估的“或有损失”作为应计项目?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证券发行 资产负债表日 资产负债表 会计报表 理解能力 项目 损失 证券发行

沙发
recall 发表于 2011-3-22 09:31: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能删贴是吗?经过昨晚的学习,发现本段描述出现在以前的教材中,新版教材已经删除。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