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交易制度的安排都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
在商店买东西,关于商品的信息是确定的,不会因为讨价还价而使产品质量发生变化,因此讨价还价是一个达成交易和个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而在餐馆吃饭,关于饭菜的质量是没有确定的、统一的标准和完全的信息。如果是允许在饭前讨价还价,那么顾客即使通过讨价还价使得饭菜价格下降了,但是店主完全可以通过降低质量(减少分量、降低卫生等报复手段)使得自己来获益,因此,这种讨价还价不但没有使交易双方的福利得到改进,而且还花费了巨大的讨价还价费用,这是一种纯粹的损失。如果允许饭后讨价还价的话,那么现在饭已经是被顾客吃了,只要讨价还价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店家就不能收回饭菜的成本,结果甚至可能出现吃霸王餐的现象。这对于店家来说是不明智的,因为饭已经被吃了,这对于店家来说就已经是沉淀成本了,在讨价还价不能成功的情况下就半点成本也收不回来了,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只要顾客愿意出钱,不管是多少,店家都应该接受,这比讨价还价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要好。所以,如果吃完饭以后允许讨价还价,那么,店家要想获取利润,就要耗费大量的交易费用(即谈判的成本)。
综上所述,吃饭,不管是饭前还是饭后都是不允许讨价还价这种制度安排。而且我们经常见到在饭店有打折的现象,这实际上也正是店家怕顾客对饭菜不满意不能顺利达成交易,主动让出一部分利润以促成交易的实现,避免费用高昂的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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