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是劳动的统帅并可表现为商品价值——另类解读《资本论》(57)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劳动;智力;统帅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劳动”。劳动价值论的成功与否,关键之一的是在于对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的抽象概括认识是否全面、正确。人类劳动有二个特征:一,作为劳动能“力”使用过程具有能量的消耗性;二,作为有目的的有意识活动,又具有创造性、有用性并积累知识。因此,社会对于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有效性总的评价,应该要能够全面的概括出劳动的二个方面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的效用性。经典作家对劳动曾有过许多正确的论述。但是,由于时代局限性以及主流马派的鱼目混珠的解读,就把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的规定性局限为:人类的脑力和体力的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而且认为可以用时钟计量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事先单方面来衡量而不管其耗费的社会有效性。主流马派还只着眼于物质资料生产领域里的、在生产第一线大量的雇佣的直接劳动者的以体力型耗费为主的重复性的、极具个体性的活劳动,而忽视了其他非物质资料生产领域里(诸如精神生产领域里)的劳动,特别是忽视了劳动中的创造性的脑力型劳动组分所起的统帅作用。再加上在具体方法论上还不能摆脱牛顿等人研究经典力学时所开创的机械还原论的影响,使用了机械力学的规律和观点去说明劳动。这就把复杂的高级的人类劳动过程片面简化还原成只是低级的机械的物质能量变换做功的过程,过度地抽象成纯粹的物质运动机制——片面地认为它只是劳动者个人生理学意义上的劳动能力的耗费——只着眼于活劳动中的体力型劳动组分的作用,没有把劳动深刻的看成是精神和物质相统一的信息、物质以及能量相结合的活动过程,忽视了劳动本身所包含的意识与思维的即智力型的非力学的信息主导能动作用,因此常常有人会发出这样的质疑——社会性潜劳动,到底是劳动,还是劳动能力?科学技术(工具设备等等)能劳动吗?那些古人逝者,他们还在劳动?
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劳动创造价值”根深蒂固的影响,人们总是把劳动动作及耗费与商品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不知道劳动动作及耗费与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完全可以是不相干的两回事!具体的劳动动作及耗费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也可以不表现为商品价值(即脱离了交换);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可以有多种的来源——三种时态的劳动以及事物所“具有等效劳动量”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
人类为获得充分满足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所进行的各种正义活动(包括人类的认识世界和利用、改造世界的诸种活动),都可称为劳动。劳动就是人类这个“万物之灵”的最基础的专有行为。人类劳动具有主体能动性、目的性、创造性、知识性、整体性和社会性等等区别于动物的仅有生理上能量耗费的本能活动的特征;人类劳动是人类在意识与思维支配下的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基本实践活动,它是精神和物质相统一的信息、物质以及能量相结合的极复杂的高级运动,是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完全具备的;人类总是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利用并改造劳动对象的形态(其终极劳动对象为原生态自然资源),创造出能满足自己各种需要的新用途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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