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及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本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进度,并在淮南市政府采购平台开辟专栏率先将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进行公开,清晰反应各单位今年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截至5月中旬,全市共167家预算单位公开采购意向信息529条。
2020年3月10日,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提到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通知》中规定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年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其他地区可根据地方实际确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通知》中规定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
《通知》中规定采购意向公开的依据和时间
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为什么要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除淮南外,一些省市区早已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例如湖北荆门、福建泉州、山西阳泉等。
湖北荆门:荆门市作为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策试点城市,于2020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经过2个月的实施和探索,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福建泉州:2020年12月,泉州市财政局发布《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泉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意向公开先行先试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以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山西阳泉:2021年5月,阳泉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引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推动采购意向公开,努力做到2021年基本实现市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同时,鼓励各县区提前开展,到2022年实现全市预算单位全覆盖。
内容来源:淮南市财政局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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