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人的存在与自由
萨特的哲学能使您重新认识世界与他人。
萨特的主要哲学著作如下:《论想像》、《情感理论概论》、《想像之事物:想像的现象主义心理学》、《存在与虚无》、《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辩证理性批判》。这些著作中,最重要的是后面三部,即出版于1943年的《存在与虚无》、出版于1946年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以及出版于1960年的《辩证理性批判》。
萨特的小说主要如下:出版于1936年的短篇小说集《墙》,包括五个短篇;中篇小说《恶心》,发表于1938年;长篇小说集《自由之路》,包括三部,即,发表于1945年的《理智之年》,发表于1945年的《延期》,发表于1945年的《灵魂之死》。剧本则有:《苍蝇》,上演于1943年;《此路不通》上演于1944年;《死无葬身之地》,上演于1947年;《可敬的妓女》,上演于1946年,后来被拍成影片,中文片名为《被侮辱与被压迫者》;电影剧本《决心已下》,1947年上映;(肮脏的手》,1948年上演;《魔鬼与神》,1951年上演;《涅克拉索夫》,1955年上演;《阿尔托内囚》,1959年上演;《特洛亚妇女》,1966年上演。
萨特还写了许多其他类别的著作,例如文学理论著作《何谓文学?》、文学传记《波德莱尔》、研究福楼拜的名作《福楼拜传》、系列论文集《境况种种》以及出版于1952年的传记《圣热内,演员和殉道者》,当然还有萨特最著名的自传——出版于1963年的《语词》。
此外,萨特还写了大量的文章及书信等。
【萨特的本体论:对两种存在之分析】 讲萨特的思想,我们当先从他的本体论讲起。有关本体论的问题也可以称为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许多哲学家们喜欢从这个问题人手开始他们的哲学思考,也有的哲学家致力于超越这个所谓的基本问题,例如杜威,他就以自己的方式取消了所谓的二元论,即在精神与物质之中,要么认为精神第一,要么认为物质第一的哲学理论。与杜威一样,萨特也想要摆脱这种二元论,就像他在《存在与虚无》的开篇中所言:
近代思想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露存在物的显象,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消除某些使哲学家们陷入困境的二元论,并且用现象的一元论来取代它们。
萨特的话说明,他用以代替传统二元论的乃是”现象的一元论”。或者说,是将”现象的一元论”里的现象当作第一性的,当作自己哲学的出发点,而这个现象又是”近代思想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露存在物的显象”。
当然,萨特的这个现象可不是唯物主义哲学中与本质相对的现象,而是现象学中的现象。这个现象,我们在前面讲胡塞尔与海德格尔那里都说过了,乃是纯粹的现象,在它之后,既没有什么主观,也没有什么客观,而只有这唯一的现象本身,就如萨特所言:
现象理论的第一个结果就是:表现并不是把存在推向康德的本体论的现象。因为现象的后面什么也没有,它只是揭示了它自己。
正因为现象有这样的特质,它才能够成为萨特一元论的基础。从这个现象的一元论出发,萨特划分了两种存在。
我们知道,胡塞尔现象学关于现象的基本观念是:现象就是本质。从这里出发很容易得出来一个结论,即现象的存在,实际上,现象就是本质的前提,就是假定了现象本身的存在,否则称现象就是本质也就无意义了。
但在这里,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现象是存在的,这无可怀疑,但是不是一切存在的都是现象呢?
萨特说,也不是。因为现象之称为现象,即要求其”现”,现者,显现、显示之谓也,即只有显现出来的象——存在——才是现象,而那些未曾显示或显现出来的象——存在——当然就不能称为现象了。
萨特给那些未曾显示或显现出来的存在一个专有的名字:自在的存在。自在,就是自己存在的意思,也就是说,自在的存在就是自己存在的存在。那些存在,它们自己存在于那儿,自己顾自己,不向我们来显现,成为现象。
除了那些自在的存在1,还有作为现象的存在。这时候又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作为现象的存在是如何能够成为现象的呢?难道是它们自己使自己成为现象的吗?当然不是,使它们成为现象的是知觉与意识。存在显现于这个知觉与意识,其后方能成为现象。现象,我们亦可以理解为被意识与知觉显现之象——存在。很明显,这个知觉与意识使存在显现于之而成为现象,但它自己却不是现象,当然,它仍然是存在。对于这种使现象显现而自身不成为现象的存在,萨特称之为“超现象的存在”或“自为的存在”。
我们分析萨特哲学,先要来分析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这两个概念。
自在的存在“就是它自己” 萨特最早是在他的《影像论》中提出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的。在《影像论》的导言中,萨特说,放在桌子上的纸,虽然形状、颜色和位置等性质不同,但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存在”。如何理解这种存在呢?他说:
这些存在仅仅是我能看到的,它们绝不取决于我愿意与否而存在或不存在。它们是为我的,而它们并非就是我。但是,它们也不是别人的,也就是说,它们不取决于任何人的自生性……它们既是现实的,同时又是静止不动的。这种通常我们所描述的感觉内容的静止不动性就是自在的存在。
当然,以上内容只是萨特对于自在的存在的初期的理解,后来,他在《存在与虚无》中进一步深化了对它的理解。在《存在与虚无》里,自在的存在已经变成了我们在前面所指的那些不能被知觉或意识所显现而成为现象的存在。
不难看出,人的意识与知觉等所能够意识与知觉到的存在在任何时刻都是有限的,相对于无限的外在世界,它们有限得可怜,可以说不足其万一,也就是说,比起现象来,自在的存在要多得多。我们在后面会看到,萨特的这个自在的存在类似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
这个自在的存在在萨特那里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是这个自在的存在”就是它自己”。它既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也不是自己创造自己。它是一种纯粹的、无条件的存在。它本来就在那里,如此而已!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一种完全无意义的东西。
二是这个自在的存在是“不透明的”。它对于外部意识,对于其他存在,甚至对于自己都是不开放的和关闭的。它就像一个黑匣子,四面包着厚厚的铅板,不但没有敞开的门,连X光都进不去,是绝对的不透明的,因而也是绝对的看不透的。
三是它是静止的。它没有变化和发展,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它是其所是,时间对于它而言是不存在的,它永恒静止。
四是它没有创造者。它独立于一切,包括上帝等创造的精神,它的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没有任何来源,也没有根据和必然性,它就像神秘的“道”一样,是盘古开天前就有的,是最原始的”混沌”。
五是它不能通过自身成为异己的他物,它从来不作为异己的他物而存在,也不支持与他物之间的任何关系。
总之,这个自在的存在在萨特那里是奇异而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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