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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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劳动价值论与生产价格的一段话是否成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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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麟 发表于 2006-10-25 09:10:00
以下是引用Mestra在2006-10-23 20:01:00的发言:

劳动价值论不需要证明,至少在经济学领域内并不必证明

它是一个“元命题”

劳动价值论就像宇宙的起源问题一样,我们不能证明它,也不能证否

只能相信“它”

凭什么说"劳动价值论"不能被证否? 这简单的如同证否"天鹅皆白"一样(只需有一个反例即可).

非劳动产品性商品(如土地)就是一个反例.其它反例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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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tra 发表于 2006-10-25 12:52:00

土地创不创造价值我觉得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既然土地只有和人的劳动结合才能创造价值,那么这种价值就该归劳动者所有。事实上,由于“价值”只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所以土地不会自己创造出价值。然而土地在价值创造中确实有贡献,但这种贡献是服务于人的,所以最终产品全部属于劳动者也就是合理的。

我们杀鸡吃鸡肉,鸡有没有贡献?显然有的。但是我们需要给鸡另外付工资吗?如果要付,也是付给养鸡的人,这依然是人与人之间的支付,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支付!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考虑中心是人,人的劳动的创造物人有对它全部的权利。

但有时我们不能不考虑自然,我们考虑自然环境,生物多样化,人和自然的和谐最终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人的更好的发展?

忽略了人在一切生产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就偏离了劳动价值论。

首先必须认识到以人为本,其次认识到人和自然不能完全分割,这就是辨证的认识人和自然

而现在的争论关键在于如果A拥有土地,但是A没有参加劳动,A能不能获得报酬?如果能,那么是为什么?

我们从来不关心土地能得到多少报酬,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对土地付工资(就像没有对鸡付工资一样),我们只关心我们是不是要对土地的拥有者付钱,为什么要付,以及该付多少。

劳动价值论,是人本主义的信念,我们相信人和人能相互在劳动的意义上相互尊重达成一致。

因此,与其说它是经济命题,不如说它是社会学命题或者哲学命题。

劳动价值论是不能被证否的,因为一旦肯定了劳动价值论就必然肯定土地不创造价值。

也许其他的价值论承认土地创造价值,但那完全是另一种信念了。

我们不能用另一种信念来证明或者证否劳动价值论。但是可以比较这两种信念下的实践的结果,通常我们保留时间结果好的信念,而放弃实践结果不好的信念。基本上就是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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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麟 发表于 2006-10-25 14:53:00

回复MESTRA

所谓“劳动价值论”包含两个含义:1、人类劳动能创造价值(本人不反对);2、一切价值均由劳动所创造。

这里要说的是第二点,土地本身有没有价值(不是土地能否创造价值),如果土地有价值,土地的价值从何而来?

土地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但土地肯定是有价值的(因为土地可以当作商品用来交换),土地所具有的价值是否就能够证否“一切价值均由劳动所创造”这一理论观点?

这就如同:天鹅皆白,但被一只黑天鹅证否了(只需一只就够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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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25 19:41:00
以下是引用王铁麟在2006-10-25 9:10:00的发言:

凭什么说"劳动价值论"不能被证否? 这简单的如同证否"天鹅皆白"一样(只需有一个反例即可).

非劳动产品性商品(如土地)就是一个反例.其它反例还有很多.

非劳动产品(即自然物品)是没有价值但由于其稀缺性而有价格的一类物品,因此它的情况并不能证明劳动价值论的错误。

我们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有价格而无价值的情况的存在。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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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25 20:01:00
以下是引用Mestra在2006-10-25 12:52:00的发言:

土地创不创造价值我觉得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既然土地只有和人的劳动结合才能创造价值,那么这种价值就该归劳动者所有。事实上,由于“价值”只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所以土地不会自己创造出价值。然而土地在价值创造中确实有贡献,但这种贡献是服务于人的,所以最终产品全部属于劳动者也就是合理的。

价值确实具有一种“人本性”,但又是什么更深原因使价值具有人本性呢?这是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我们需要解决价值的更深意义与本质,这样才能解决生产要素既作出了“贡献”,却又不能形成新价值的根本原因。

土地等要素对创造财富确实是不可缺少的,并且从价值的效用意义上来说,它们也确实“创造”了价值。但是价值并不单纯具有效用方面的意义,还有“耗费”方面的意义。而从耗费的意义来说,土地就不必要作出更大价值了,因为那意味着更大的耗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正是从“耗费”的意义上来解释价值的,因此得出耗费的人本性,即任何耗费,都是人的耗费,没有物的耗费,物的耗费归根结底是人的耗费。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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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25 20:13:00
以下是引用Mestra在2006-10-23 20:01:00的发言:

劳动价值论不需要证明,至少在经济学领域内并不必证明

它是一个“元命题”

劳动价值论就像宇宙的起源问题一样,我们不能证明它,也不能证否

只能相信“它”

能证明“美”是否存在吗?

同理,也不能证明劳动价值论的存在

它只是一种对人人在劳动的意义上平等的信念

要考察劳动价值论对于人类进步的意义,更多的人类学和社会学以及历史学的事情

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证明的,只要将价值的本质意义理解与解释好即可。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意义是“耗费”,这在《资本论》里已经强调了。只要你承认价值具有“耗费”这个本质属性,则就可以证明劳动价值论的成立。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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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麟 发表于 2006-10-26 09:58:00

请问hhj朋友,

1、您是否认为凡属稀缺性的事物就可以有价格?

2、您所理解的“价格”的含义是什么?

3、您如何理解无价值而有价格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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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执言 发表于 2006-10-26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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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tra 发表于 2006-10-26 23:45:00
以下是引用仗义执言在2006-10-26 11:13:00的发言:

劳动价值论是社会事实不需要证明!需要的是发现!

劳动价值论不是事实,也不能发现。

我们只需要假设它成立,然后看看演绎的结果是不是符合社会现实,有没有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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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27 06:54:00
以下是引用王铁麟在2006-10-26 9:58:00的发言:

请问hhj朋友,

1、您是否认为凡属稀缺性的事物就可以有价格?

2、您所理解的“价格”的含义是什么?

3、您如何理解无价值而有价格这种现象?

这个问题在本论坛中已经作过许多讨论。凡稀缺物品,在受到需求的情况下它必定有价格。不过稀缺也是一个与需求相对应的概念,没有需求,那怕很少的物品也不算稀缺。因此事情应该改为:凡供不应求的物品,必定有价格。但有价格并不一定有价值。

“有价格”意义是指不能无偿转换,需要交换。但对于自然物品,这种交换又是非等价的,因为自然物品是没有价值的。但供不应求的自然物品虽无价值却是有价格的。

我对无价值而有价格的现象的证明过程相当简单:当一件物品的价格下降到零也不发生亏损,即证明这件物品是没有价值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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