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yuqiangweiyu 发表于 2021-6-11 17:47
第一个,没有排序,也是和你一样,总结的:第二个,我不同意你。
你坚持你的好了我按照我的行事好了。
1、历史上还真有人进行过排序,而且理论与实践都非常吻合。第一个是日本的福泽渝吉,他把人文因素排在第一位,把制度因素排在第二位。第二个就是广东特区方案背后的经济理论,也是把人文因素排在第一位,把制度因素排在第二位。
2、你会同意的。竞争是可持续动力的来源。所有竞争性领域都只考虑过程公正,不理会比分差距。共同比分的赛事连你自己都没有兴趣参与,共同富余的经济也是一样。公有制是外来的,来自仇商人文那那些民族,不是中华本土的。中国从旧教国家引进仇商主义,仅仅30年就走到了奔溃的边沿。还好,中华人骨子里固有着勤商的人文,并没有因为引进仇商主义而改变文明骨髓(尤其是广府人文),因此只需要在制度上稍微公正一点,把经济权利还给每一个私人,中国经济就能够迅速发达起来。这一点俄罗斯或者东欧都做不到,因为他们是旧教国家,他们骨子里没有勤商的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