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1-6-15 09:43 
劳动是人类占有和制造使用价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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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占有还是制造?还是两者必须都具备。
劳动是人类占有和制造使用价值的活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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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占有还是制造?还是两者必须都具备。<br>
如果都得具备,那么请问义务劳动不是劳动吗?
我拿出一台拖拉机参与生产粮食,或者我投资100万于农业生产,算不算在制造使用价值?<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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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br>
第一,关于是占有还是制造?楼主想问的应该是这是选择性还是并列性语句。这里我肯定的说是并列的,因为既存在单纯的占有使用价值的情况,也存在占有并制造使用价值的情况。而在占有并制造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强调占有的行为,因为制造本身就包含了占有。<br>
第二,义务劳动的后缀既然是劳动,那么它自然是劳动的一种类型,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劳动了。它的义务性只是一种法律规定。这并不否认它是劳动的事实。我看见二位在争论中有提到关于小偷偷东西的行为是不是劳动。这里顺便回答:原本要回答不是,但就占有使用价值来说,它的确构成我概念中的劳动。但法律规定足以排除这种非正当性的劳动,所以目前来说,我并无改变我的定义的意图,因为劳动在我看来是中性词汇,本身并无善恶,自然也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是必要而合理的。我觉得认识到这一点很关键。<br>
第三,拿出一台拖拉机参与生产粮食,个人本身不参与的情况下是不构成劳动的。在关于劳动定义的帖子中我提到劳动是生命活动,同时它牺牲安宁和幸福时就指出,劳动是对人本身的束缚,从而排除人从事其它享乐活动的可能<br>
。所以只要人本身不被束缚在某个生产活动中,它就不是在劳动。但严格地说,假如主人亲自开拖拉机交付使用者,这个交付过程是成立劳动的。<br>
拿出一百万进行投资的行为,投资项目确定,资金给付后,投资劳动事实上是已经宣告结束的。投资劳动作为资金流转的必要活动,也就是贴主说的投资者的岗位劳动。但是现实中我们会发现做这样的区分很难。而且还存在这样的问题:当你前期决定投资方向时所做的思考是否成立劳动呢?这个严格来说其实是不成立的。因为人可能思考一辈子,却没有做出任何的选择,也就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产生。但事实上,这些思考却是你耗费在投资行为上的时间,如果不计算价值,显然对投资者是不公平的。所以,在实务处理中,这些思考时间总是作为必要的非生产耗费加入到投资劳动中。投资者由于只是束缚了脑力,所以在身体上表现得相对自由,但绝不意味着他已经脱离了他的工作。甚至可能投入更多在工作上。但即使再多,一天的工作时间也不可能超过16小时,不能超过一般工人的2倍。(事实上,就思考性劳动来说,或者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但是在调查研究中,也是有固定的流程的,这种工作本身与人的生活结合很密切,总会让人分不清他的状态是劳动还是享乐。可能大部分还是享乐的吧。)<br>
最后需说明一点,承认投资者具备投资劳动,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的收入就不存在剥削。投资的分红(因为它依照资金的数额比例产生)绝不等同于投资者的工资。投资者的工资,按照劳动价值论,在供求相对平衡时,除去他的教育费用分摊,应当不超过一般工人的2-3倍。受雇的资金管理者的平均年薪,应当是投资劳动的表现形式。<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