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1-6-23 20:02
小马没有此心不动?那你讲什么小马过河?
“小马过河的故事听过没有?假定河水的高度变化不大,相对于大象与长颈鹿等大型的动物,河水的高度是浅的,而相对于小松鼠等小型的动物,河水的高度是深的,可见,河水这个高度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物就有深与浅的相对性,动物们对过河是否有“危险”这个相对于它的生存价值与河水的高度联系时,总是在以自身的作为价值尺度来衡量,这往往是它们在后天的体验中所总结的经验或认识(价值判断),假设河水高度为50厘米,淹到大象与长颈鹿的口鼻位置(产生危险的部位)高度是300厘米,那么,300厘米减去50厘米,还有250厘米,这就是说被淹死的危险程度可以忽略不计。但小松鼠等小型动物的高度30厘米左右不到50厘米,这样,如果不会游泳的话,被淹死的可能性或概率就很大。那么,我们在小马的立场应如何确定自己过河是否有危险呢?只能以自身为价值尺度来衡量河水的危险高度与安全高度(价值事实)的尺度,来决定自己能否过河的价值规律,但总结出来的对价值规律认识或价值判断是往往只能以自身为价值尺度,这个尺度能不能被广泛推演适用于所有过河者?显然不能,因为主体(过河者)与客体(河水)都可能因为不同而变化。但如果,我们引入价值参照系,用我的价值相对性原理,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公式:主体安全高度(h1)-客体河水高度(h2)=安全临界度差(α),或另一个安全系数公式:h1/h2=b,当变量da>0或变量db>1时,过河安全,这个安全系数越高就是趋利程度越高;过河的安全系数越低,就是趋利程度越低当da=0,db=1时临界(奇点)就出现了,这时安全与危险各半介于安全与危险之间!当过河的安全系数dα<0,db<1时,这时,安全程度为负,于是安全系数突变为负即危险程度提升,这个公式在忽略河的水势推力与动物浮力或重力的情况下,适用于任何不会游泳的动物。
而人类与其它动物不同的是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更高,在a≤0或b≤1时,人类可以通过借助生产资料或劳动生产工具改变自身主体h1或改变客体的h2,使α>0或b>1,使主体与客体的差异同化,比如,一个人过河........”
没有看懂我从小学语文课本引用“小马过河”这个几乎人人都知道故事来作思想实验?从而推演我的价值相对性与价值选择原理?又比较了人与动物之所以比动物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随机而动”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力从而改造和征服客观自然环境吗?不知道你是怎么阅读的?难道我的文章很难读懂真对你而天书?还是你自己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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