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非人,暴君非君
“盗,(坏)人也;杀盗,非杀(好)人也。”<br>
墨子也有好坏不分的时候,对古“圣”人也不能迷信。<br>
流氓强盗暴徒暴君…都是公认的坏人,坏人非人,暴君非君。坏人之所以是坏人,就因为所做的事没人性,只有兽性,会激起社会公愤,被人们情绪化地比喻成野兽畜牲,所以杀坏人就跟杀畜牲一样,不算杀人。<br>
流氓强盗暴君杀人犯…这些(人形)“畜牲”该死,指的是应该被杀死,不是指颐养天年后寿终正寝自然死亡。<br>
“被杀死”,原则上应该通过“正当程序”(公民多数决程序),但紧急状态下,“流氓强盗”被正当防卫者抗暴反杀,这种“杀人犯”通常都会得到社会的普遍同情和谅解,对被杀的“流氓强盗”反而一致痛恨幸灾乐祸,认为罪有应得。<br>
这种社会对“受暴者”普遍同情的怜悯心,以及对“施暴者”普遍痛恨的同仇敌忾的心情,就是一种天然的多数决。<br>
比如,那个在洗脚城用修脚刀刺死“嫖客”的邓玉娇,还有复旦那个杀书记的博士,就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同情,若是由西方陪审团裁决(民主多数决程序),估计能免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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