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gsun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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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是能够再生产的,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它是交换品与劳动品的交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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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6-26 21:47:47
1993110 发表于 2021-6-25 10:18
商品,不过还是产品,用于交换而已,为了交换而已。

那么,产品当中,都是可复制的吗?如果一切的任何 ...
1、关于舞蹈家和雕刻家的劳动,首先舞蹈和雕刻作品都是艺术品,是特殊物。上文已经说明。不必强调此类艺术劳动的不可复制,作为首创性作品的确具有特殊性,但是舞蹈一般都是可以被学习的,有的甚至还会被后学者演绎得更有神髓。雕刻作品的复制则更为容易,在现代工艺面前,没什么不能复刻。两种复制与原作来说,一般都会比较缺乏原作的精髓,但对一般公众来说,已经是足够。这类的复制品才是商品,而艺术的首创者具有的特殊价值不是它的经济价值,而是精神意义,这种精神传达,事实上是无价的。但在特殊的拜物阶级的占有情绪中,它们显然只是可以用金钱去占有的东西。
2、不知您的产品是什么定义,但您说描述的产品,应当是商品的上位概念,就外延来说是比商品广的。就此而言,产品是不是可以复制并不影响商品是不是必须可复制。依照此处我们可以有这样的推断:不可复制的产品依然是产品,而可复制的产品则稍微具有作为商品的资格(此处只是依两个概念的逻辑推理,因为商品在此处只是产品的一个分支)。所以您说如果产品不都是可复制的,则商品中也必然存在不可复制的说法是错误的。二者的前后逻辑被您颠倒了。
3、我看有人回复说“商品就是交换品”,这正是我写此文想要说明的问题之一。交换品只是交换现象的笼统表现,感情与金钱的交换中,感情也是交换品,但这种交换能视为商品的交换么?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所有交换并不都是商品交换,就算是看到物与物的交换,也不能笃定说就是商品现象,因为交换的领域有经济的,也有非经济的,而商品只是经济领域的交换品。这就是马克思说的现象不都是真相,也有表象,需要从现象发现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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