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经济学中的分配其意义是社会成员获得货币收入。这是从实际而不是本本得出的结论。
一般观点认为分配是产品分配,分配是把产品“分给”社会成员。这与实际完全不符。非要说是产品分配,那也只能说是对最终产品对应的收入(货币形式)的分配。
社会成员获得货币收入,有组织内部的“分给”,有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资产等与他人交换。
严格来说,组织内部的“分给”属于分配,通过自己的劳动、资产等与他人交换不属于分配,属于交换。
分配是非市场行为,交换是市场行为。
经济学中有一次分配与二次分配。
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资产等与他人交换获得货币收入,是一次分配。
ZF对其公民“分给”货币收入(即组织内部的“分给”),是二次分配。
一次分配实际是交换,二次分配真是分配。
交换的原则是自由平等、共同协商,分配的原则是弱者多得,减少差距,降低基尼系数。
交换,由于社会成员的能力不同,必然造成能力强者多得能力弱者少得,结果不均匀。这就需要分配来“矫正”。
区别交换与分配很重要。
交换,ZF不应直接介入,例如不能规定某某的价格。价格问题应该是市场行为的结果。
分配,ZF必须直接介入,要广泛深入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