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
采用本方法学的项目活动,应遵循以下适用条件:
(a) 实施项目活动的土地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乔木林地,即郁闭度≥0.20,连续分布面积≥0.0667 公顷,树高≥2 米的乔木林。
(b) 本方法学(版本号 V.01.0)不适用于竹林和灌木林。
(c) 在项目活动开始时,拟实施项目活动的林地属人工幼、中龄林。项目参与方须基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附件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的林组划分标准,并考虑立地条件和树种,来确定是否符合该条件。
(d) 项目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ZF颁布的有关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e)略......
(f)略......
(g)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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