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国家的犯罪率接近零,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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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能让一个国家的犯罪率接近零?我们只能在管理上来寻找出路。只是我这样提出来没有一个人会认可我这个看法。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管理学发展到今天虽然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但是什么是管理?管理是怎样形成的、管理是怎样从远古一步一步发展到今天的、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等等。这些管理上的一般问题对我们今天来说还是陌生的。在笔者的《一般管理学原理》中是这样定论的——我们今天对管理学的研究和认识,还只处于广义管理学的范畴,还没有深入到对狭义管理学即一般管理学的研究。因此,虽然我们今天明明知道小到个人琐事,即个人的生活行往,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再到国家安内平外的大事,无一不是在管理中运行,无一不是在管理中求发展。但当我们说要从管理的角度来推动社会文明实现质的迈进的时候,人们便不认为这是可行的事情。因为从广义管理学的角度,不可能提出系统的方法论。只能提出一些孤立零星和片面的观点和思想。如木桶定律,酒与污水定律、彼德原理等等。正是从广义管理学的角度不能提供系统的理论体系,因而管理学发展到今天得到一个总结:是一门不确定性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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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里笔者只是孤立地谈谈怎样建设一个犯罪率接近零的国家,因而不会对《一般管理学原理》中相关的论述在这里进行板书。而且就提出一个总的观点,监督体制的完善与否是决定一个国家犯罪率多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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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其说人类的形成,不如说是人类管理的形成。人类管理的形成,人类集体随之而产生。无论如何,集体是管理的产物。集体形成的标志,就是集体人们分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区别后又统一。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集体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区别又统一这个关系的发展史,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相生相克的历史。统一是相生,区别是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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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人类文明的初始,形成共产主义的集体生活?那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高度统一的结果。简言之,在当时十几人或是几十人的家族部落里,当时的最高管理者酋长和部落成员之间是直接的相互作用关系。就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有一个管理的作用力,反过来,被管理者对管理者有一个直接的监督作用力。在这种直接的平等的相互作用下,唯一不会产生矛盾对立的就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只有是,各尽所能,平均分配。到了十八世纪的现代文明人踏上美洲第一次看到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也是这样的方式。我们今天所以知道的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本身不是无缘无故地运行着,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直接关系的产物。就如在今天一支长期深入的科考队或是长期深入敌后的小分队,他们要能完成任务的唯一前提就是在这个集体中没有个人利益上的特权。特权就意味着你在这个集体中受到排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一视同仁。因此在一个没有个人特权的集体里,形成各尽所能平均分配的生活法则,便是唯一的趋势。这是原始共产制形成的真正原因。一句话: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实现高度统一的结果。而不是马恩格斯所定论的是当时生产力低下,不得不形成这样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从而使集体人们在这样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前提下不得不高度团结起来。这正是造成巴黎公社瓦解的根本原因。因为人不是被物质条件所能决定是,决定人的是什么样的集体管理体制,正是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原始部落集体中的每一个人不得不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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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奴隶制是怎样形成的?显然,是当时管理体制的产物。随着当时部落的发展壮大,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再管理成百上千,上万,甚至一个国家的人口,新的集体管理体制随着新的管理的需要而产生。新的管理体制的特点就是增设了中间级,如我们今天的省级、市级、县级、镇级等。当然,当时不可能一下子产生众多的中间级,但是随着集体壮大的发展,中间级的出现也就是必然。如果我们把集体的最高管理者用A表示,中间级用B表示,集体中的广大成员即被管理者用H表示。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出现中间级的管理体制,即AH之间不再是过去的相互间的直接关系,而是成为一个间接的关系。就是说,当AH之间不再是直接的相互关系的时候,管理中的压榨和剥削便产生了。因为现在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反作用力,全被中间级切断了。中间级为什么要切断H对A的反作用力?因为B的出现刚好在管理体制中产生出一个具有管理力却又根本受不到监督作用的岗位。在不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美国作过一个调查,80%的人会去抢银行。正是动物的这一天性,所以西方主流学界认为,共产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人是自私的。当一个人不受到有效监督却又拥有管理力的前提下,人自私的表现能达到什么程度?能达到把被管理者沦为自己的生口和工具的程度。奴隶制就是这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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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奴隶制之后有高于奴隶制文明的封建制的出现?原因在于,在不受到有效监督B级的出现必然推动集体的矛盾运动。新的管理体制必然形成的,这便是封建制管理体制的出现。封建制管理体制的特点,就是H可以越级告状。H可以越级告状,让H从奴隶生活中解放出来,但是依然没有从等级制中解放出来,集体的矛盾运动依然持续。新的管理体制自然要形成,这便是今天的法制管理体制,也是我们俗称的法制时代。其主要特点就是,法律面前官民平等。法制体制让H从管理的等级制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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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便是人类历史以来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隐藏在集体背后的集体管理体制的演进过程。就是监督力从奴隶制中的无到封建体制中的有,再到今天进一步完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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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今天有相对历史来说更加完善的监督体制,犯罪为何还这样猖獗?一句话,只能在管理中寻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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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始部落的管理体制中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的管理体制虽然实现了法律面前的官民平等,但是根本没有实现AH的高度统一。只要AH没有实现高度统一,集体就不可能实现良性循环,依然处于恶性循环中运动。只要集体处于恶性循环的运动,犯罪以及一切不良现象的产生便是一个自而然的事情。更是说:只要AH不能实现高度统一,只加强对一切不良现象的打击力度,都只是治标不治本。更是说,所取得的成效都只是短期的。长期来说,不是在管理体制上寻找出路的只是一味的加强打击力度,反而是在制造更强大的犯罪。当今老牌的发达国家在这一点上已经走在我们的前面,我们不应当再等闭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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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实现AH的高度统一?——把阶梯管理模式向循环式管理模式的转变这是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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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始集体之外,集体的管理模式皆为阶梯式管理模式。其管理的特点,就是从中央级逐级管理而下,反馈的意见又逐级而上。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有机的管理体制,但是从实际来看,这种来复式的管理流程,其本身就是一个暗箱操作的流程。这自然造成A级对H的一切优民政策和福利政策,能有60%的落到实处,就已经是很不错了。就拿低保来说,有些一线的如队长村长的领导来说,他们把低保当成自己贿赂大家族来留住自己选票的资本和手段,从而让需要低保过活的人得不到低保。因此造就了好些开着小车,吹着空调的人吃着低保。这便是现实中至少80%的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地方官的原因就在这里。别的不多说,一个不八卦官场的我,我们的镇长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姓甚名谁,不知道——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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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当笔者在《一般管理学原理》中全面深入并系统地分析了人类集体历史以来的这一发展流程之后,并在原始部落,即笔者命名的简单循环式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新的集体管理模式:复杂循环式管理模式。复杂循环式管理模式的管理特点——A对B有一个管理的作用力,B对H依势有一个管理的作用力,H向A反馈B的一切所作所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B脱离暗箱操作的管理流程不得不高度自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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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式管理模式(包括简单循环式和复杂循环式)的特点——其把集体中的人们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区别之后,以两者平等的相互作用中来实现两者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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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管理模式(包括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管理模式,名称在这里就不提了)的管理特点——把集体中人们分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后,强调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作用而忽视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作用。因此,这种纯粹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历史上演变成为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到了法制文明的今天,演变成和关怀与被关怀的关系。只是无论是压迫与被压迫还是关怀与被关怀,这都是一个不平等的关系。关系不平等,矛盾运动就是必然。还不要说,中间级在这个关怀的过程中会使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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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里提出这两种管理模式的管理特点,只是在讲大道理,在这里就不细讲。下面回到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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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人类历史以来的犯罪先行者,正好就是我们的B级,因为他们有职务之便和权力之便,因而隔犯罪是最近距离的人,只要B不犯罪,同时高度的尽职尽责,还有那个老百姓愿意去违法!!所以要让一个国家的犯罪率接近零,这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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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里笔者只是概要地提出这个观点,全面而系统的阐述,还得见《一般管理学原理》。只是这本书由于涉及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更是崭新的对人类集体的阐述,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人们才能接受这样的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