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觉得本论坛应该围绕学术规范的建立而讨论,不针对个人,无论赞成还是反对,各方都应该有一个交点,就是如何建立学术规范。国内经济学发展不过20年,虽然学习材料上进步很快,但对经济学自身的理解、对经济学研究自身的理解还是非常粗浅的,无论这个人是否受到严格的教育。
学术规范的核心就是知识产权。在国外撰写一篇论文,其实对引文的知识产权要求非常的高,比如如果我需要引用一个人的论文中的某个非公共数据(即不是统计局等发布的数据),不仅需要注明来源,而且还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函征询该作者的授权。引用其它内容也是如此。
这种要求在国内则不存在。国内最规矩的就是注明,无需征询作者同意与否。当从这点上看,就知道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差距。
但是,国内有国内的特色,那就是著、编著和编的差别。如果是著,那么说明该书从头到尾都应该是自己的构思,尽管在国内还谈不上新思想,但至少应该是有自己的逻辑体系和全面理解的。如果是编著,则一部分体现自己的构思,一部分截取了他人的众多材料,体现了他人的构思。如果是编,就纯粹是他人的东西的组合了。
如果这么去理解,ccer的高水平的教材类著作还是很多的,比如菜方和林毅夫写的《中国经济》就非常出色。如果周其人把新制度经济学写出来,也会非常出色,至少从教案上看,和现有教材相比有独特的地方。但和这些人的东西相比,平的十八讲按国内规范算也应该是编著,因为前几章的确和别人的书太像了,后面一些章节如网友所说,也和一些书太像。但这本讲义表明是著。这肯定是有瑕疵的。
所以,只能说,相对于国内其它基本,平的十八讲算是好的,但这也没必要掩盖其瑕疵。相信平教授本人也不会作此辩解。因为他上课的时候也提过这些。由此看来,客观的为自己的老师辩护,要比带有感情色彩的掩饰,更能保护自己的老师。
其实邹微的书也是如此,如果注明编著或主编,会更好些。
如果细究知识产权,过去二十年国内混乱之际,有些是有意的侵权,有些是无意的侵权,有些甚至是不知道何谓侵权。这都是缺乏明确的规范使然。
如果大家真的非常痛恨侵权,非常希望建立学术规范,那么多介绍一些国外论文和著作的知识产权要求和标准,大力宣传,供国内参考,岂不更好?
比如,从ccer开始,做到自己的文章和书籍都是按照国外规范进行的,所有内容不仅注明出处,而且如果引用别人原创,需要征得相应的授权证明,如果这样,那么不仅自己站得直,而且指责他人也理直气壮。
如果连注明都没有?那就很恶劣了,这还用一再辩护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