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地方常住人口的长远利益?
2021.7.21
一、问题的提出
一个城市的绿化是种草还是种树?
一个城市的招商引资是多考虑环境保护还是多考虑收入增长?
种草起始投入少见效快但维护成本高,长期看单位新鲜空气的成本是种树要便宜。
污染严重的项目眼前利益大,污染少的项目长远利益大。
类似例子多,但是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会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那么,形成这种不良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怎么解决该问题从而保证地方常驻人口的长远利益或整体利益最大化呢?
二、原因分析
第一,地方首长任期制与异地交流频繁以及地方首长权力太集中。
第二,地方首长政绩考核单一:唯GDP论。
第三,投资立法的行政决策自由空间大甚至无法可依。
第四,其他。如规划的随意性。
三、对策建议
第一,继续发扬我党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三重一大”等要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班子的票决制。
第二,继续发扬我党群众路线优良传统,重大决策要有群策群议程序(如公示后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进行民意测量,如中层干部过半数同意)。
第三,综合考核地方首长政绩,如GDP、环评报告、人均寿命、常住人口增加数、消费者满意指数、民意测验等 综合指标。
第四、对地方首长决策的具有夸跨任期效果的项目进行事后绩效奖惩(即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
第五,完善立法,对关乎地方人民民生的投资项目实行基本指标标准化准入制,缩小现有知识已经能看清楚后果的项目决策的行政量裁空间。
第六,加大人大政协对行政决策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经过民意考核与科学论证的规划要加强其法律严肃性。
第七,其他。例如,进一步明确地方首长的权力运行边界、运行机制以及约束机制,明确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能做哪些事、应该做哪些事,不在其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就坚决不能做。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