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的啥也不干,现在又开始转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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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我前面说啥也不干,是证明对你来说,只要让我永久居住,你就要收取100万(房子总价),不肯少收。
你无法反驳我的观点,就转移话题,扯什么从我的角度看使用权值不值100万,那我就必须考虑转租权——因为只有这样,使用权才算真正是我的嘛。
所以,是你改变了讨论的问题,我就得调整我的条件,而且这并没有超出我拥有使用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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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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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是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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