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8 10:0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8 10:02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8 09:51 
23、24、25、26楼:
看来,各位并没有完全明白我的意思。我所说的都是针对“取a舍b”这个行为来说的。楼主认为,一个人之所以用a换b,是因为他比较喜欢b。我的意思是说,他这个结论成立的条件是,a和b的价格必定相等。如果a的价格大于b,他再喜欢b,也不会用a换b。也即,价格不等的组合,理智人总是偏好于价格较大的组合。
还是有问问题,
楼主并没有先设定价格,从而价格是这上取舍的结果.但P兄先假设了价格(当然,你可以事先考虑成本)
比如,我到市场打算用自种的白菜与别人交换其他我能够需要的东西,比如你带来了自种的苹果.现在,二者皆无市场价格.那么我们能不能实现交换----如果你恰好需要白菜,而我需要苹果的话?如果我们能够实现交换,意味我们实现的交换是等价交换,也就是说,是我们的效用判断从而偏,使得交换成为可能,从而表现为交换物的价格相等.
你喜欢白菜还是苹果,这个喜欢程度是受交换比例决定的。也就是说,总是存在这样一个交换比例,超过这个比例,你就喜欢白菜而不喜欢苹果了。
你说的,不能说不对,记得我在一篇文章中曾提到过这个问题,即效用判断是基于一切消费者所能感知的条件,这当然包括交换比例也就是价格.但是,当我们寻找价格的终极原因时,则不行.这事实上就涉及到了之前与无知求知网友谈到的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问题了.
因为我们如果要问,这个交换比例又是如何决定的呢?你将如何回答?难道还要说是由另外的交换比例所决定的么?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当两个人出现在市场进行交换时,并没有事先的交换比例的确定,对方的要价,肯定影响各自的效用判断,但这种要价,并不等于一种已经确定的交换比例.
另外,严格地说,市场上商品标价,都是一种要价.换言之,由过去讨价还价所形成的交换比例,对于下一次将要进行的交换而言,只是一种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