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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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或转型的制度分析] 民性善,君性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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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1-8-15 20:40:1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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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性善,君性恶
不区分“民”与“君”、“多数人”与“少数人”,笼统地说“人性善”“人性恶”,就是“好人坏人都是人”,这是混淆是非的逻辑。<br>
还有的人不承认天理道义自然法,也不承认“民众之理”来自天理道义,把“民众之理”与“圣人君王之理”,通通说成“人理”,成了“公理歪理都是理”,也是混淆是非的逻辑。<br>
为了区分好坏善恶,俺们把“民意”与“民众之理”称为天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把“君意”与“圣人君王之理”称为“人理”或“人欲”,就把好坏善恶区分开了。<br>
所以,“民性善,君性恶”。<br>
在人人平等没有君民差别的公民社会,则是“多数人性善,少数人性恶”,所以民主社会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从道不从君”。<br>
…<br>
“民与君”的逻辑对立中,其中必有一真,也必有一假,必有一正,也必有一邪,中间不可能存在第三种逻辑(价值中立),否则违背排中律。<br>
所以,你要么是多数人立场,要么是少数人立场,中间不可能存在第三种立场,或逻辑。<br>
…<br>
良法=A,恶法=A,“良法恶法都是A”→“良法恶法都是法”<br>
好人=A,坏人=A,“好人坏人都是A”→“好人坏人都是人”…<br>
良法恶法都是法、正道邪道都是道,公理歪理都是理、好人坏人都是人…这就是逻辑狂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诡辩逻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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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颠倒黑白 公民社会 中国古代 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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