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税收返还的奖励是怎样的,税收返还是当地政府根据有限公司在园区缴纳的税额基数,按照当地留存部分来实行阶梯制的奖励比例的。所以企业如何才能享受到税收返还的奖励呢?
企业可以分公司、新公司或者子公司的形式在园区成立新的有限公司,然后把主体公司的业务分包到有限公司来做,和新成立在园区内的公司产生真实的业务往来,然后该公司在园区正常的经营纳税,就可以得到政府的税收返还奖励,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即要做到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的三流合一,才是没有风险的合理的在进行税收筹划。
现企业入驻江苏园区,就可以享受到最高80%的税收返还奖励,奖励都是阶梯制的,纳税的基数越高,所获得奖励比例也就越高,具体奖励如下:
增值税地方留存50%,按照30%-80%的阶梯制进行税收返还奖励;
(即企业缴纳200万的增值税可得到30万-80万的返还奖励)
200万*50%*30%=30万;200万*50%*80%=80万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按照30%-80%的阶梯制进行税收返还奖励。
(即企业缴纳100万的企业所得税可得到12万-32万的返还奖励)
100万*40%*30%=12万;100万*40%*80%=32万
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就可到账,奖励的金额就可以作为公司的利润了,直接把税款的一部分变作了企业的利润,这样的税后收入难道不可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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