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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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现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的工人受到了“经济剥削”吗?——另解《资本论》补遗(2)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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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3 08:46:3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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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的工人受到了“经济剥削”吗?——另解《资本论》补遗(2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社会性潜劳动;经济剥削

我认为现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的工人并没有受到“经济剥削”(这是基于大型国有企业一定是法制健全的企业,不会出现“超经济剥削”的假定下面给出我的几个关键观点:

1、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详见[人类劳动并不就是价值——另解《资本论》(7)]、[“商品价值”不是单方面的“创造”物——另解《资本论》(8)]及其他相关帖子),当然就更不会仅仅是该企业内的工人劳动“创造”出来的!

2、该企业内的工人劳动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至于可以表现为多大的商品价值,这是要由市场交换过程中来给定的(详见[“商品价值”只是对人而言的——另解《资本论》(11)]及其他相关帖子)。

3、人类的行为选择普适的准则是“趋利避害”,即“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弊相权取其小”。各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选择付出代价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企业内的工人认为自己在企业内受到剥削,他可以自己创业!李克强就号召全民创业!典型例子有的是

4、劳动是人类在意识与思维支配下的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基本实践活动。它是精神和物质相统一的信息、物质以及能量相结合的极复杂的高级运动。劳动不仅仅只是活劳动!它可以有不同的时态,它们在交换中都可表现为商品价值,见[人类劳动并不仅仅是耗费能量做功的过程——另解《资本论》(25]、[人类劳动的体脑不可分离性——另解《资本论》(27]、[马克思缺失了将来时态劳动(包括社会性潜劳动)概念——另解《资本论》(28]、[将来时态的冻结状态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客观实在性(上)——另解《资本论》(29]、[将来时态的冻结状态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客观实在性(下)——另解《资本论》(30]、[人类劳动的系统性、整体性(上)——另解《资本论》(34]及[人类劳动的系统性、整体性(下)——另解《资本论》(35]。

5、人类劳动有两个不能分离的特征:一,作为劳动能“力”使用过程具有能量的消耗性;二,作为有意识有目的活动,又具有创造性并积累经验和知识。因此,只强调能量的消耗是片面的!对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总评价,应该要全面的概括出劳动的二个方面的特征

6、资本增殖主要源于所使用的先进科技成果所体现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活的作用。分工、协作等等也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属性(公有)的剩余价值主要来源于“开发、利用”被“抛荒”了的社会性潜劳动所表现的商品价值。……。详见[马克思疏漏了“剥削”一词的其它重要内涵——另解《资本论》(46]、[社会属性的剩余价值有多种来源(上)——另解《资本论》(47]及[ 社会属性的剩余价值有多种来源(下)——另解《资本论》(48]。

结论:从比较利益原则出发,在我国国有企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只是在共同生产中为了合作共赢“分工”与“协作”不存在马克思意义的“经济剥削”可言(超经济剥削除外)。企业得到的是社会属性(公有)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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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 资本论 将来时态劳动 商品价值 剩余价值 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社会性潜劳动;经济剥削

沙发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4 10:33:06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3 09:46
可以肯定,楼主并不了解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应该是没呆过。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有正式工和劳务工两种编制 ...
谢谢关注与评论。
我的确对你所举例的大型国有企业的运作不熟悉!我只是几十年前在几千人的国有企业中工作过。当时似乎是固定工与临时合同工之分,但还是同工同酬,法制健全!所以我在帖子中注明:这是基于大型国有企业一定是法制健全的企业,不会出现“超经济剥削”的假定。因为我严格区分“经济剥削”与“超经济剥削”!商品交换经济理论的学术讨论重点在于“经济剥削”。“超经济剥削”是违法的问题!

藤椅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5 12:17:28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4 12:34
改革开放后,世道变化很大。

社会上有很多 劳务公司,介绍 劳务工 给各种企业,国企,私企都有。
谢谢你介绍了现在国内企业运作的情况。
我认为“剥削”应区正确分为“经济剥削”与“超经济剥削”!论坛上许多网友都是基于“先入为主”的“经济剥削”的存在而致力于各种“顶层设计”来消灭“经济剥削”!而我则认为人们 “趋利避害”比较选择的经济交往,不存在“经济剥削”!特别是我国目前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在做“雇佣劳动”和“自主创业”之间进行选择,用不着第三者来操心!第三者要操心的应是由于暴力、不受制约的权力(等级特权)等等“超经济剥削”所产生的财富的不平等,但这又是政治方面的论题,它不属于经济理论能解决的论题。

板凳
象鼻子 发表于 2021-8-25 13:01:07 来自手机
只要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就是把本属于工人的利润(剩余价值)拿走了,就是剥削。

有人说公有制下上交国家不是剥削。

不上交利润,利润是企业几百人个平分。上交利润,利润理论上全国14亿平分。

上交利润越多,明显越吃亏。

马克思说他不反对私人消费品的私有。

把可以分给企业私人消费的利润拿走,就是剥削。

报纸
象鼻子 发表于 2021-8-25 13:08:25 来自手机
如果承认资本获利的正当性,利润上交国家就不是剥削。

资本家凭借资本“不劳而获”也不是剥削。

地板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6 15:29:18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5 12:51
在我看来,剥削就是剥削。

无论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剥削,还是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剥削,剥削还是 ...
你没有论证“剥削”的存在!而我在主帖中论证了“经济剥削”的不存在!现在重新略加扩展论证如下:
依据马的正确观点:
1、劳动并不就是价值;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企业内的工人创造的只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
2、劳动产品在交换时才转化为商品,工人劳动才表现为商品价值!至于可以表现为多大的商品价值,这是要由市场交换过程中来给定的
克服马的不足与失误的观点:
3、劳动不仅仅只是活劳动!它可以有不同的时态,它们在交换中都可表现为商品价值
4、劳动有两个不能分离的特征!只强调能量的消耗是片面的!对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总评价,应该要全面的概括出劳动的二个方面的特征。
5、资本增殖主要源于所使用的先进科技成果所体现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活的作用。分工、协作等等也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属性(公有)的剩余价值主要来源于“开发、利用”被“抛荒”了的社会性潜劳动所表现的商品价值。……。
6、一个人完全靠自己孤立直接的劳动,是无法获得高的生活水平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只有通过与社会或他人交换劳动的关系,发挥并不断完善自己的特长,才能够以最小的劳动付出,获得最大的效用的满足。
7、我们今天所享用的许许多多东西,都是世世代代许许多多先人的劳动成果的体现(以社会性潜劳动的形式留下了他们的剩余劳动),使后代的人们付出的劳动与获得的消费之间都是明显不成比例的,对此我们应该感激社会世世代代所积聚下来的社会性潜劳动,我们都从社会所积聚的社会性潜劳动中得到了恩惠。劳资都不要“贪社会性潜劳动的功劳为己有”!现代工人也分享了一些社会性潜劳动的开发利用的好处
8、人类的行为选择普适的准则是“趋利避害”。如果企业内的工人认为自己在企业内受到剥削,他可以自己创业!典型例子有的是!……

7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6 15:31:41
象鼻子 发表于 2021-8-25 13:01
只要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就是把本属于工人的利润(剩余价值)拿走了,就是剥削。

有人说公有制下上交国家 ...
谢谢关注与评论。
你没有论证“剥削”的存在!而我在主帖中论证了“经济剥削”的不存在!详见上面的回复(审查中)。

8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7 12:09:44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6 16:02
同样一个岗位,劳务工转正式工后,待遇马上就上升了。

这不是同工不同酬吗?
我没有否认现实中的各种各样的“超经济剥削”!那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消除“超经济剥削”只能使用“超经济”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的观点很明确:你的例子属于“超经济剥削”,不要与“经济剥削”一锅煮!商品交换经济理论的学术讨论重点在于“经济剥削”,所以我的帖子特意使用“经济剥削”这个术语

9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8 11:26:01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7 12:59
我之前早就证明过你的逻辑错误了。

我国不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这一点,我们的党,自己都承认的 ...
“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资3(2004),925]在科学研究中使用一些“假定”是很正常的,诸如力学中的“刚体”、“质点”等等。我的帖子特意注明:“这是基于大型国有企业一定是法制健全的企业,不会出现“超经济剥削”的假定”!在这个论坛上我不讨论政治制度方面问题,诸如现实中的“超经济剥削”。

10
zhengyr 发表于 2021-8-29 07:48:14
restalker 发表于 2021-8-28 12:15
科学研究时,初级阶段,使用 刚体,质点 等,提升一步后,使用 弹性体,弹塑性体,塑性体,液体,气体,等 ...
网友们一定知道,尽管“提升一步后,使用 弹性体,弹塑性体,塑性体,液体,气体,等离子体 等等等等。”但都没有否定力学中的“刚体”、“质点”等等概念及其所推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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