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怎样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刘总在厦门有一家环保科技公司,成立7年,如今每月都在为税负太多而发愁。
公司在南通、贵阳、山东、无锡等城市有很多项目,每年不仅仅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还要交20%的个税分红。虽然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一个优惠,但是一年到头实际能够到手没有多少钱。
这是为什么呢?
目前公司有将近23项专利,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在环保技术研发上,完全可以成立一家研发中心,采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并且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公司每年向此研发中心支付费用,研发中心向公司开具发票。
以500万为例:
500万利润在原环保公司需要纳税:
1、增值税 500*25%=125万
2、分红个税 20%*(500-125)=75万
合计为200万,税负率为40%。
如果将这500万支付到研发中心,则需要的税额为:
1、增值税 500万*1%=5万(今年优惠)
2、企业所得税 无
3、生产经营个税 500*10%*30%-4.05万=10.95万
合计为15.95万,综合税负仅为 3.19%,省下了184万左右的税,这可以是纯利润呀。
这样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且合法节税,可以有更多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去了。
总之,只要改变一下思路,变换一个组织形式,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节税,其实就是间接提升了企业利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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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资深税务筹划师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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