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inal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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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值得选择吗?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持续关注,不定期更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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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闹闹 发表于 2011-4-14 10:20:06
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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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6101 发表于 2011-4-14 10:34:00
改革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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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Exam 发表于 2011-4-15 09:28:12
全国事业单位5年完成分类 80%保留事业编制

核心提示:经过分类后,约80%属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内。

迟滞多年后,广受关注的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有了清晰的路线图。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指导对全国事业单位进行统一分类,并计划在5年内完成这一工作。
现有的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三个大类进行转型。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转为行政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
本报记者了解到 据有关部门测算,除第一和第二类外,剩下约80%属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原则上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内。
这是一个大手术。3000多万人的前程和命运,将在这场分类改革中被“划分”。
迟疑5年的“敏感手术”
对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恰当与否,决定着相应的配套政策能否有效制定和实施。
从2001年到2004年间,浙江、江苏、辽宁、山东先后制订了本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央也曾在2004年开始着手准备全国范围的分类改革方案。
2005年年底,国家相关部门曾一度拟定了一个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四个配套性方案。据知情人士回忆,这份总体改革方案在设计上颇为犀利,分别涉及到分类标准、人事制度、财政供给、养老保险等内容。
“当时是准备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改革的,但部分地方从财政条件和社会稳定角度提出异议,表示实施起来有困难。其他配套政策的制定部门如人社部和财政部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
此后,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放缓,中央决定先行制订一个试点方案,在试点地区总结经验再推广。
2008年11月份,由中央编办以内部传达形式印发了一份《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为分类改革步骤提供了原则指导。
上海、重庆、浙江、广东、山西5个省市于2009年率先在全国进入分类改革试点。根据要求,分类改革试点于2009年1月起实施,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于2009年底完成,市、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于2010年底完成。
分类之难,难在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沾了经营”。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商业项目,行政、公益、经营职能混在一起,难分彼此。
比如有些新闻出版单位,既有**宣传职能,又有广告、房地产之类的项目,那是算公益类,还是经营类?还有一些行政附属单位,如统计、培训、信息服务等机构,有行政职能,也有经营项目,是应该回归**体系,还是转为企业?很难分。
“试图用一个定义去概括事业单位的一般属性,多半会犯简单化的错误,因为事业单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已经远远超出了任何言词定义所能够概括的极限。” 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说。
在2010年召开的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工作人员3000多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约2000万人,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7.3%。
行业协会机关报刊算哪类?
分类改革之难,还有另一个原因——未定性先分类。
据介绍,在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属性来分的。
“事业单位本来应该是围绕着公共利益来设立的,而现在有些事业单位却是在国企改制、部委机构改革中为**财政减负、分流人员、解包袱而成立的,比如一些行业协会,一些部委下属的报刊杂志出版社等等。”一位接近编制机构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这部分单位,首先应该明确哪些是应该回归公共部门的。如果这个分类做得不好,那么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聘用合同就会性质不明。”
按照分类指导意见,对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将按主要类别属性和发展方向先预定其类别,经过相应调整完全符合条件后,再确定其类别。
根据目前的分类,大框架下的类型有了,但是如何认定某个具体的单位到底属于哪一类,却并不容易。
据本报了解,改革主导部门的思路是,对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金融监管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等,将根据各地展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逐步将之转为行政机构。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比如一些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都具有行政执法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指导意见,此类事业单位行政色彩浓重的,可能回到**体系,人事制度回归公务员序列。
目前,劳动部门中的劳动监察机构、建设系统的稽查部门、银监会(局)、电监会(局)、保监会(局)、证监会都是事业单位编制。

而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己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招待所等,根据分类指导意见,这类单位应当逐步转为企业,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同样今后也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管活动的事业单位。
“分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过渡期内严控增量很重要,今后不再批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助于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保证公平公正。”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解释说。
由于事业单位分类要在全国推进,审核分类的权限将下放至省级有关部门。而省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则由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
“养三个孩子和养两个的区别”
          经过分类后,约80%属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内。
           针对这部分公益服务单位,改革的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监管。但由于这一类事业单位量大面宽,分类时会进一步细分为两类。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
       据本报了解,这类单位所需经费可能由同级财政按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保证,单位本身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也不能收取服务费用。
       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即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比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服务性收入,符合条件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根据需要,**购买其有关服务。
        在原来的方案设计中,还曾经划出过一个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
       这就是原来的“三大类、三小类”分法。在后来的方案修改中,有专家认为对事业单位分类过细会增加改革的难度,分类过多,制度设计、申报审批以及日后的管理都会增加很多麻烦,“就像养三个孩子和养两个的区别”。
为此,公益三类被砍掉,并入了公益二类。
      部分受访的学者认为,按照目前的分法,也就是分纯公益和准公益。前者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公共卫生防疫等行业的事业单位,应由财政绝对包干;后者,如各大公立医院、大学等,则可以允许其运用市场化的机制来运作。
也有学者认为,即便市场化,前提也是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以单纯盈利为目的,**应严格约束,控制这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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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dlj 发表于 2011-4-15 11:06:50
太难了,这种涉及到众多饭碗的改革雷声大雨点小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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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ero 发表于 2011-4-16 10:02:00
说不定越改越好,看看政×府机构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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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editor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4-22 11:49:09
未来的社会将会由政治精英和寡头垄断所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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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Exam 发表于 2011-8-2 09:46:16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全面下发。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近日,《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全面下发,各地相继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路,中央明确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5年内基本完成改革。

  而作为改革后事业单位的主体,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这5年内的任务,是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管办分离等方面“打基础”。

  分类改革完成后,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有三个去向:一是单独成立行政机构,二是划归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机构,三是撤销并入事业单位。

  在过渡期内,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继续使用事业编制,但只减不增。

  据本报记者了解,这次分类改革实施,将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政事不分是我国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传统的政事不分的关系格局中,事业单位改革要靠主管部门进行推动,现在思路很明确。”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说。

  总体编制只减不增

  部分“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回归公务员序列,就要有相应的事业单位退出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于分类后的行政职能机构,有着严格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简单来说,就是看该单位是否具有审批权。

  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据介绍,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如果确实因为发展需要,增加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

  《意见》要求,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这就意味着,部分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编制回到政府体系,人事制度回归公务员序列,就要有相应的事业单位退出。

  据新华网相关报道,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其中,有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

  胡仙芝认为,虽然有部委给事业单位下放了执行审批权,但这只是个别现象。拥有这种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并不多,包括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机构,按照分类将回归行政序列,这部分机构和人数很少。

  “这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明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金融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执法监督机构等,将根据各地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有望逐步将其转为行政机构。

  《通知》还明确指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建绩效考评制度

  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

  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改革方向是与国家机关合并。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要将其推向市场,使其市场化、商业化。

  因此,分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就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此次分类改革,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按照中央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未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来源主要为三类:规范后的各类津贴、补贴;单位自筹资金以及财政统筹。

  对于分类后的财政支持方式,《意见》指出,将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

  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相关专家也认为,对于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说,由于这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原则上不能用市场机制去调节,因此,政府要提供该类事业单位的发展经费。对于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则根据其能够市场化的程度来确立相应的政府补偿机制。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事业单位经费对财政的依赖在逐步减小,但是据学者测算,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经费仍约有60%来自财政全额拨款,约有20%来自财政差额拨款,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到了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

  目前,公益类单位分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各地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摸底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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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Exam 发表于 2011-8-19 11:36:11
北京事业单位编制已冻结 面临改革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市通过《关于北京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北京9800个事业单位将面临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严禁改革期间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

本报讯  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即日起冻结,禁止新增。前日下午,北京市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关于北京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9800家事业单位要改革

北京事业单位多达9800多个。初步统计,事业单位改革已推进7年。2004年起,事业单位尝试采用招聘制,直至去年才形成事业单位全员招聘局面。2006年底,北京曾有事业单位改革“妙笔”,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去除行政职能,与民政局剥离,挂牌成立。本次《意见》出台,9800多家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推进。

先从文化行业“破冰”

北京市委发文称,北京事业单位改革将秉承“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把握节奏,不搞“一刀切”,即“条件成熟的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

按北京市委规划,事业单位改革将先从文化行业“破冰”,取得经验后再“辐射”。对人员安置这一改革中的最大难题,将同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务求通过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不再新增事业编制

前日,市委常委会特意提出三个“严禁”: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

解读

事业单位改革最大难点是“分类”问题

职能剥离是改革第一步

北京近万个事业单位大致可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聘用合同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跟其他地区相同,现阶段北京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难点为“分类”问题。“事业单位应该完全公益性质,但现在不少事业单位承担的是政府行政职能,乃至于执法职能”。

他举例说,地震局、气象局、发改委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等,均属于承担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发布气象信息,这是公益行为。但是如果收费,就是市场行为”。因此,事业单位改革首先是分类,职能剥离,“行政职能划归政府,经营职能划归企业”。他说,由于事业单位职能错综复杂,不少事业单位还办有企业,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但“分类”仅是事业单位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其后,还有评聘任制度改革和绩效管理改革,“如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绩效工资制,收入与付出、创造的价值挂钩”。

追访

市气象局等改革暂无动静

专家认为,如果有收费应该回归到企业

昨日,记者采访部分事业单位。昨日,上述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早已听说事业单位改革相关事宜,但所在单位目前还没有任何动静。

另外,北京市气象局虽没有若干行政职能,但仍是一个事业单位,其官网的“单位概况”写明,“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昨日,其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国家气象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需等国家气象局的部署。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则,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都应剥离,目前行使的行政职能,都应回归政府部门。而北京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如果有收费,也应该回归到企业。

[新京报]

北京市发改委下辖的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但承担的却是若干行政职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可以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进行土地储备,负责管理北京全市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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