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讨论价格决定问题时,提出需求曲线与供给量线共同决定价格,这属于定性决定。根据需求曲线方程与供给量大小确定价格,这是定量决定。
笔者提出的定量决定数学公式是:P=(Q/C)(1/u)(1/u)是幂。
其中,P价格,Q供给量,C为常数,u为需求的价格弹性负常数。
关于需求曲线方程是幂函数的问题,确实是笔者的独自发现,但西方经济学有关教科书早有叙述。Q=CPu(u是幂)是需求曲线方程。这里Q是需求量。
根据实际的较多的价格P与成交数量(需求量的实证)Q可以推出常数C及常数u。又可以根据已经推出的常数C、常数u推出P与Q的关系。
假设P与Q完全在需求曲线上,P、Q和C、u是互为充要条件的。
如果有P、Q,则有C、u;如果有C、u,则有P、Q。
这里都是经过推理才得出的结论。
根据实际数据P、Q,推出C、u;然后根据推出的C、u对未来的价格P进行预测(假设Q已知),这要用到定量的价格决定式:P=(Q/C)(1/u)(1/u)是幂。
以上过程很像:根据哈雷彗星的观测数据,推出哈雷彗星的运行轨道,然后根据哈雷彗星的运行轨道,推出某时刻哈雷彗星的位置。
这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物理学研究方法是一致的:都是根据实际数据推出有关关系,然后根据有关关系进行预测。
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循环论证,有的是只是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