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陈 谈经济(14):中国应大力发展社会创投基金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的投资体系
(2017.8.24)
作者:草根陈劲松
社会创投基金 净利润新分配法 投资体系 股权投资平台
本文节选自《再致牟其中:中国不需要企业家、私有企业、私有资本》。
在《收入分配改革制度方案:净利润新分配法》初始版本发布后,经常有人问:谁来投资?在后续版本中就专门写了这个内容,但是为了减少篇幅,并未尽写,现在再说一下。
①企业投资
中国全面实施《收入分配改革制度方案:净利润新分配法》后,除了部分处于初创期、员工人数极少的企业,按照《净利润新分配法》,仍然是私人控股外,占中国企业总量90%左右的私有企业,绝大多数都将成为全体员工持股、员工占大部分股权的集体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就成为了中国企业的主体。
按照《净利润新分配法》,在年度分红之前,企业会预留足够的投资资本。方案中“实施后谁来投资”部分的原文如下: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净利润的分配,专门设立了4大经营发展留存资金,每年提取,总额最高可达企业资本金的300%,用于企业扩张规模和对外投资,所以,企业有钱自主投资。
因此,中国众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成为天然的投资主体。
同时,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大量的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集体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进行创业投资。
②社会公众投资
社会公众投资,是国有、集体资本投资的补充。《净利润新分配法》方案中“实施后谁来投资”部分的原文如下:
一般家庭、个人有点余钱,都会去投资,买股票、基金、分红保险等,说明个人和家庭是有投资意识和愿望的。实施净利润新分配法后,家庭、个人可用于投资的钱会更多;投资意识和愿望也会更强。
方案原文中当时没有给出投资渠道。家庭、个人等社会公众,进行创业投资的渠道,主要是社会创投基金,其次是小微投资者创业股权投资平台,最后是自主创业。
社会创投基金,是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由专业团队向创业型企业直接投资(不是在股市上购买股票)的一种方式。数年前见过某位专家曾经撰文介绍呼吁过(具体名称可能是社会基金),称社会创投基金在西方十分发达。中国至今还没有,甚至连相关资料都难以搜索到。社会创投基金弥补了多数民众专业水平不足的缺陷,应当作为社会公众进行创业投资的主体渠道。
小微投资者创业股权投资平台,即创业者在此平台公演,展示企业与自身,挂出企业和融资信息,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投资、投资多少。此种方式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当的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也可以在此发布投资项目信息,招聘经营团队。之前有过一阵地方股权投资平台建设热,不知运作的社会效益如何。可能需要在全国的县市构建,作为社会公众投资的补充渠道。
最可惜的是中国乡镇企业(很多为集体企业性质),曾经在全国范围红红火火,结果因为国家政策倾斜,银行撤离县乡镇,乡镇企业无处融资,全国的乡镇企业被活活渴死。
自主创业,人人都可以自主创业,小部分人有此雄心和能力天赋,经营个体商铺等,开办企业按《净利润新分配法》进行股权分配即可。
中国必须要大力发展社会创投基金,小微投资者创业股权投资平台,供广大民众进行直接投资。
中国全面实施《收入分配改革制度方案:净利润新分配法》,构建上述投资体系后,投资不再需要企业家、资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