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蓝田日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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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张五常:经济学·数学·普通常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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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0:36:00
本人从来不反对张老先生思想的过人之处:直觉的敏锐,思想的专透。但本人反对他论述的粗略(需要别人帮他完成假设,但他并不领情,还要说“反正思想是我的”。有时我很替那些完善其理论之学者感不幸。杨小凯对其的评论很中肯)。本来,作为普及经济学的散文,这也不需太挑剔。但张老先生似乎认为凭这种粗略也可以高于别人了。(也许我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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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9-14 20:39:00

事实请见:转帖自http://news.sina.com.cn/c/2006-07-13/02509443030s.shtml

我想这比你的猜测是更是事实吧?

90平米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

一直悬而未决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谜团昨日最终解开。

  根据建设部最新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65号文件)的规定,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明确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而70%比例将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90平米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文件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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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点评:香港一家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深建筑师评价,以建筑面积代替套型建筑面积的做法,其实是简化了评估标准,同时对90平方米的实际要求更加严格。

  因为,按照建设部此前的解释,从测算方式上看,套型建筑面积的参照指标是标准层的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花园、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裙房等各种配套的建筑面积。如果以套型建筑面积要求90平方米,开发商进入销售环节的建筑面积指标可能超过90平方米。而此次统一后的建筑面积则包括所有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可能寻找的做大面积的空间变得更小。

  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穴包括县城,下同?雪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点评:此前,关于新开工项目70%以上面积建90平方米以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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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的说法,曾经被开发商视为影响力最大的政策之一,进而引发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住进度、静待说法。

  调整后的细则将一部分政策调整权回归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弹性控制。根据新规定,市中心等高档商品房可能不被硬性要求70%以上面积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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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户型

  

  未取得许可证项目各地自定

  规定:对于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165号文件提出要“妥善处理”。

  点评:对于这一要求,一些专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上海房地产专家印堃华表示,已经通过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项目,如果要求变更,需要政府出具强有力的变更依据,否则有涉嫌侵权的可能。

  土地出让前须提供规划

  规定:165号文件要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

  点评:该政策主要配合十五条调控意见中的另一个“70%”,即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但也有开发商质疑,新的招拍挂项目和政府收回的土地都可能按规定进行透明操作,但对于大多数囤积在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来说,可能通过更改规划日期等方式规避政策,可操作性就有可能降低。

  依法没收违规建设住房

  规定:165号文件强调,当前将重点查处套型建筑结构的设计、施工、开发、监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另外,165号文件还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文件特别强调,对违规建设的住房,依法该没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所没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点评:对此,由于此前不少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楼盘规避新政想了很多“歪招”,专家表示,新政能够如此详细地在各配套环节制定监控细则,是保证政策得以落实的关键。而最终能否在房地产市场上起到预期的调控目的,则要看地方政府下一步的执行情况。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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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0:45:00

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下一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70%比例针对年度城市总量。

  调整后的细则将一部分政策调整权回归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弹性控制。根据新规定,市中心等高档商品房可能不被硬性要求70%以上面积都开发小户型。

感谢你帮我找到这最妙的一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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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0:49:00

先不谈张老先生的问题。此种70-90规定令政府又有了新的干预开发商的自由度,那么房价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当然,这话在张老先生的前提中又没提到,不能在张老先生问题之讨论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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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9-14 21:00:00

呵呵,看样子老兄可能没有领会张五常的意思(我觉得我可能也没领会,这个帖子其实放到高级区讨论挺合适)。

我认为他的推理是这样的:70%90平米政策出台前后,对房产供给的影响是90平米以上的人为减少,90和90以下的人为增多,这个供给的影响,对房产价格的影响是,90平米以上的上升,反之,下降,这个价格的影响和苹果例子一样道理,会促使房产商增加大面积房产的供给。至于90平米以下的比如50平米的,会多建90平米的房产(这个供求关系可以从70%90平米政策出台前的房产供给结构的事实得到验证),由于供求关系,小平方的房产当然也会有的(有需求)。70%90平米政策出台影响房产供给--影响价格--反过来再影响房产供给,这就是房产“三极化”的推理的中心过程。

这个推理过程中,政策变化是事实(请见我的转帖),从这个事实中,运用需求定律,推理“三极化”的结论,中间环节都是推理,并不是事实。

另外,对一项关系到广大老百姓住房问题,这一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变迁的关注,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没意义的事情?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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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1:15: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9-14 21:00:00的发言:…另外,对一项关系到广大老百姓住房问题,这一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变迁的关注,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没意义的事情?

这里绝不是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没意义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张老先生的说法而说的。

“政策”本身并不是第一位要探讨的,关键是背后的stakeholders,是人。笼统而形而上地说,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是诸多stakeholders博弈的过程。忽略stakeholders反应行为的一厢情愿的政策,可能起反作用。

个人理解,博弈论给我们的启示是,1)不要一厢情愿(除非你有占优策略);2)要尽可能收集信息(博弈分析总要在某种既定的信息结构下,即使对于“博弈的再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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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1:20: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9-14 21:00:00的发言:另外,对一项关系到广大老百姓住房问题,这一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变迁的关注,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没意义的事情?

这里绝不是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没意义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张老先生的说法而说的。

“政策”本身并不是第一位要探讨的,关键是背后的stakeholders,是人。笼统而形而上地说,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是诸多stakeholders博弈的过程。忽略stakeholders反应行为的一厢情愿的政策,可能起反作用。

个人理解,博弈论给我们的启示是,1)不要一厢情愿(除非你有占优策略);2)要尽可能收集信息(博弈分析总要在某种既定的信息结构下,即使对于“博弈的再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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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9-14 21:28: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9-14 21:00:00的发言:…我认为他的推理是这样的:70%90平米政策出台前后,对房产供给的影响是90平米以上的人为减少,90和90以下的人为增多,这个供给的影响,对房产价格的影响是,90平米以上的上升,反之,下降,这个价格的影响和苹果例子一样道理,会促使房产商增加大面积房产的供给。至于90平米以下的比如50平米的,会多建90平米的房产(这个供求关系可以从70%90平米政策出台前的房产供给结构的事实得到验证),由于供求关系,小平方的房产当然也会有的(有需求)。70%90平米政策出台影响房产供给--影响价格--反过来再影响房产供给,这就是房产“三极化”的推理的中心过程…?

即使这样,“三极化”结论也未免轻率。

即使没有70-90制度的出现,中国各收入阶层的差距也已经很明显了。当然,张老先生可能说这一点现在(有了这项制度后)可以在住房上表现出来了。那么,就目前的“事实”来看,同一小区内经常有面积相差甚大的住房,我们从外观上看得明显么?70-90以后呢?难道有的小区专盖小户,有的小区专盖大房?没有这项70-90,也不少存在这样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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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9-14 22:24:00

UCLA的传统是将稀缺--经济物品--选择--成本--竞争看成是同一层面的经济学问题,至于博弈的含义,尽在其中,我想这个博弈论没什么新意(对解释现象而言),那玩艺,发展想象力可以,解释现象,传统理论足矣。

经济分析的核心是边际分析吧,现在出现70-90政策(边际变化)(我们且不去说他到底执行得怎么样,中间有什么样的博弈过程,但,这一制度的出现,给房产供求双方产生成本预期影响是肯定的吧,这就够了,说过了,先定性讨论),房产供求双方的行为会改变吧,会加极“三级化”现象吧,请问这个推理错在哪?从政策出台这一变化(事实出现)到得出“三极化”这一结论,错在哪?

卡尔。波普尔说得好:“知错是获得科学知识的唯一来源”(非原话),只有不断观察现象,不断吸收理论,这两个基础上,发现理论或事实的错误和不足,改错,才能提高,所以,我老强调的是“错在哪?”在事实和逻辑上,错在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4 22:28:18编辑过]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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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ch 发表于 2006-9-14 23:30:00

我觉得问题是:张教授的结论是否立得住脚,即,房产面积管制形成社会阶层三级分化,还是其他原因?这里是否是因果倒置?

还有就是其分析说90下的会价格下降,那是基于平衡后的分析,在现在的中国,即使有这个政策,价格会下降吗?我看最多抑止一时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5 0:29:33编辑过]

站在无边的严寒中,白桦树苦熬着春天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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