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是分期付息,每期收取的利息应记入“应收利息”科目?想问一下长期债券的分期利息都不是以现金发给投资者的吗?为什么不是记入“银行账款”?P78例4-10中的现金流入也只是增加一个“应收”的账户而不是实际的现金吗?那么到了到期结束,难道也不派发以前所有的利息吗?
2、P119例6-4中非寿险的分期保费收入是一次性确认的吗,未到期的都作为应收保费?
而P126寿险的分期保费收入是分期确认,当期收到的却作为预收保费,请问这是非寿险和寿险的区别吗还只是根据业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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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llyc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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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 求解答:会计与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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