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21-10-14 12:05
您先回答我说的问题——我才能回答您的问题。
不要转移话题——搞诡辩论
我们来看看引起我们讨论的最初的你的观点:
“价格决定,指的是
市场价格的决定,即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如何用理论把
实际价格确定表述出来?”
“这样的模型有两个:
P=(Q/C)(1/u)(1/u是幂)”(《说说充要条件与循环论证》,391楼)
对此,我指出,既然
P指的
是市场上的“
实际价格”,那么你的价格决定模式就是犯了
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
作为反驳,你提出,“假设P与Q完全在需求曲线上,P、Q和C、u是互为充要条件的。如果有P、Q,则有C、u;如果有C、u,则有P、Q。”(《这是充要条件,不是循环论证——答复wzwswswz先生》,主贴)
现在你又解释说,“这里的
P、Q
不是A(
实际价格和数量),而是符合需求曲线的价格和数量”。
第一,因为
非实际价格P与实际价格P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因此,你
用非实际价格和数量的P、Q与你的C、u互为充要条件,根本无法否认你的实际价格P的决定模式就是在循环论证。
第二,你的“P=(Q/C)(1/u)(1/u是幂)”
本来是用来说明
“实际价格”P是如何决定的,你
现在却把这个
P说成了
“非实际价格”,这不仅仅是在
混淆概念,更是在
出尔反尔,搬起石头砸你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