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是不是价值的质疑,以关柏春表现最为典型,但他在最新的一篇文章中对劳动商品的解释也是苍白无力的(见《澄清某些学者对马克思资本论一个论点的误解:究竟是归谬反驳,还是偷换概念?)关教授此处谈及的是对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在劳动是价值这个判断中构成同义反复的判断的解释。这里他用马克思关于等价形式的讨论得出了抽象劳动就是价值,就如同马克思在等价形式中分析的那样,这里的分析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但是在结论上,关教授却突然掉了个个“可以肯定,形式各异的个人劳动中包含的抽象劳动,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看看吧,这就是我们苦苦求索而终于发现的劳动的价值。”188这就如同说“父母的结晶就是孩子,看看吧,这就是我们要证明的父母就是孩子。”然而,父母就是孩子么?所以在这里关老还是没有弄懂等价形式的逻辑。
第一,等价形式本身就只是说明了等价双方具有相同的量度(价值),而这种同质的量度是从劳动中,从抽象劳动中产生的。从来就没有说明抽象劳动就是价值,而仅仅是说明价值起源于抽象劳动,就像说明孩子起源于父母一样。第二,等价形式本身的等价双方,是各异的两个使用价值,或者说,是对现实两个不同质的商品(此处已经是交换品的性质)等价的数学表达。也就是说,此处在等价形式上成立量度对等的,已经是被称作价值的商品属性,而不是最初的抽象劳动本身。马克思企图从等价形式证明的,是价值向一般等价物的演化过程,随便在这个过程中说明,能够作为等价的源头的,在我们剥去各自不同的使用价值之后,剩下的共同点就只有劳动量,只有劳动时长,进而把这些内容归为抽象劳动。
马克思真正论证劳动不是价值的,也根本不是在同义反复的这个地方,而是在关于劳动的商品性质判断的那里。因为活劳动不能脱离人体存在,所以活劳动不能作为商品出售,自然不能存在任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