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8 11:46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 ...
马氏的两个方面说得清清楚楚,一方面是劳动生理耗费形成价值,没有任何其它东西,为此劳动和价值是等同关系,由前者变成后者。另方面,劳动的“形式耗费”产生使用价值,说的是劳动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前者创造出一个后者新东西来。莫非你把价值和使用价值看成是同一物?什么是“形式耗费”,不就是劳动加上生产资料的耗费形式嘛,此外还能是什么?
因此,马氏说了两个不同的方面,但劳动与价值的关系只有一个方面。
关于马氏引文中的等价关系,作为劳动时间这个“质”,推车人和工程师两者的劳动衡量工具“劳动时间”都是等价的,不代表两者衡量之后的时间量或劳动量这个“量”等量。可见,这里的“价”指的是衡量工具,并非只能指量度的一个方面。
再往下,请注意,马氏所谓说的劳动时间、劳动本身“有价值”和“价值的创造者”,这里的价值均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换句话说,马氏强调的是经济学上的意义,而非在陈述劳动与自身价值的关系。
再往下马氏说得更清楚了,劳动只能有自身之外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因为本身就是价值,所以“谈论劳动的价值并且想确定这种价值,这等于谈论价值的价值”。说白了,就是同义反复。因此,说劳动创造价值,就如同劳动创造自身价值,自身创造自身,这不是同义反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