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杰等(2017)中,提到“如果自变量为二分类别变量,可利用回归分析按照逐步法(温忠麟, 叶宝娟, 2014)进行中介分析”。请问是否意思就是,此时自变量就可以视为连续变量进行检验,包括Sobel检验也是可以进行的呢?
以及,如果自变量0-1代表两种制度,此时如果中介显著,应该如何解释呢?是否可以解释为取“1”的制度能够更显著地通过中介提高因变量?|
楼主: haoruixu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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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软件] 二分类别自变量的中介效应检验是否可以用SOBEL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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