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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与股票卖空机制的比较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3B-3规则的规定,股票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出售自己并不拥有的证券的行为,或者投资者用自己的账户以借来的证券完成交割的任何出售行为。股票卖空和股指期货不是对立的,它们都是成熟市场中的基础交易制度,有区别也有联系。总体来看,股指期货与股票卖空机制的做空功能近似,但实现手段和实际效果差异较大。
一、做空功能近似,股票卖空也可以通过做空期货实现
股票卖空机制和股指期货一样,都可以为市场提供做空手段和双向运行机制,发挥着价格发现、提供流动性和平衡市场等功能,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因此,这两项基础交易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同时,做空功能上的近似,使得卖空股票特别是股票组合的需求也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来实现。特别是,随着股指期货之后个股期货的推出,标的匹配度将进一步提升,无论是个股还是股票现货组合的卖空需求,都可以通过卖空股指及个股期货顺利而便捷的实现。
二、实现方式不同,期货方式进一步提升交易效率、拓展功能空间、提高安全保障
总体而言,股票卖空机制和股指期货分别从现货和期货角度来提供做空手段,完善市场机制。相比现货方式,期货方式的引入,使得股指期货在交易效率、风险管理和功能多样性等方面上远胜于股票卖空机制。
1.股指期货进一步发挥了期货交易的制度优势,交易效率更高。期货市场相比现货市场存在一些交易优点,如采用保证金杠杆交易,交易成本更低等,从而使得股指期货定价效率高、交易规模大、流动性更好。
2.股指期货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了交易功能空间,提供套期保值等多种功能。例如,投资者可以在继续持有股票现货的同时,通过卖出期货来规避系统性风险,但利用股票卖空机制无法实现这一功能。
3.股指期货充分利用了期货市场成熟的业务模式、风控体系和管理经验以及现有的市场基础,风险更为可控,安全更有保障。股票卖空交易需要采用保证金交易等特殊交易机制和风控措施,而这些都是期货交易市场的一般特征,在期货市场实现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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