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已成金融定价权下一个角力场
2008年以来,在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和气候变暖双重危机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将经济振兴的希望投向了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低碳经济已是规制世界发展新格局的又一个全球宪章。而手握定价权的碳金融,如同咽喉要道,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碳减排催生碳交易
21世纪的世界,所面临的挑战莫过于遏止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的迅速累积。
在漫长的农业社会时期,基于碳水化合物利用之上的生产方式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十分有限,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一直稳定在250—280ppm左右。19世纪中叶,人类步入工业社会以来,化石能源的燃烧使用迅速地增加了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目前全球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已高达430ppm。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如果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保持现有水平,温室气体浓度将上升到550ppm,温度将升高3度,而让温度只升高2度,那就必须205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目前的50%。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报告,首次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工业文明和高碳经济的发展方式进行了深刻反思。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念,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明确提出了控制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上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一份国际协议。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京都通过了该公约的补充条款,即《京都议定书》,这是世界上首部设立强制性减排标准的国际协议。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要求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在2008年到2012年期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而发展中国家在此期间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因为有了《京都议定书》的法律约束,各国的碳排放额开始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价值和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并最终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也因为其他五种温室气体根据不同的全球变暖潜能,以二氧化碳来计算其最终的排放量,因此国际上把这一市场简称为"碳市场"。
全球碳交易市场发展飞快,据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全球碳排交易市场价值已从2005年的110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330亿美元。2007年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总额达到640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了一倍。在2008-2012年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预计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市场。
碳交易聚集两大市场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碳减排合作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S)。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以下简称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CDM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适用于发达国家间的ETS机制采用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的模式,即:环境管理者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向受该体系管辖的每个发达国家分配"分配数量单位"(AAU),每个AAU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在承诺期中某国家的排放量低于该分配数量,则剩余的AAU可以通过国际市场有偿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反之,则必须到市场上购买超额的AAU,否则会被重罚。
与上述三大机制相对应,国际碳交易形成了两大市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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