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5797 29

究竟是什么创造了社会财富? [推广有奖]

  • 5关注
  • 43粉丝

已卖:14份资源

院士

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993 个
通用积分
435.0267
学术水平
255 点
热心指数
226 点
信用等级
209 点
经验
85822 点
帖子
2980
精华
1
在线时间
221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3-1
最后登录
2026-1-16

初级学术勋章

楼主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1-11-22 06:45:4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生产资料如不进入生产领域,不与人类劳动相结合,就不会增长,至少不会长期的、显著的增长——就算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可以自然增长、增殖,但是其自然增长速度、幅度远远低于其通过人类劳动而达到的增长速度、幅度。
因此,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是人类劳动创造了财富、推动了社会财富的增长。这里的人类劳动,指的是人类的生产劳动,即劳动者的生产劳动。
在劳动者的生产劳动之外寻找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不是愚昧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那些自外于生产劳动者行列的所谓高层、精英人士,离开其贬低、嘲讽、看不起直至故意或无意无视、忽视、漠视的生产劳动者,是不能独立、独自生存的,更不要说什么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推动自身以及社会的发展了。
如果前者不独占生产资料、不凭此为普通劳动者设置特别的困难、障碍,则后者不仅仅可以实现自身的生存,而且能够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人类历史中那些自食其力的无数事例已经反复的证明了这一点。
有人说,如果劳动者不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因为它被某些精英人士夺取、独占了),就不能从事生产劳动,从而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无法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因而生产资料也是(甚或才是?)财富增长的源泉,因而(?)生产资料所有者才是原有财富和新增财富的真正主人。
实际上,生产资料只是财富增长过程中的对象性存在,即工具、载体之类的,而不是其中的主动的、积极的、能动的因素,因而不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
生产资料的主人不是其生产者、创造者(制造者),这乃是社会发展异化的结果,是人类社会的悲剧、悲哀,却成为了某些人剥夺、限制劳动者生产权甚至生存权的依据,成为其继续剥夺、掠夺、压榨劳动者劳动成果的依据——这种人类社会中的丑恶、罪恶、邪恶行径,不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还会有什么更好的归宿吗?
对生产劳动者不能狭义的理解成体力劳动者、底层劳动者,而是指的生产劳动、生产活动所客观、必然、真正需要的所有劳动者,他们都应当是社会生产分工的产物,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无高低贵贱之分——其社会地位是平等的。
至于其所提供的劳动在质上、量上、效果上的区别,固然可以作为其参与新增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依据,但不应该是唯一依据或者最重要的依据,至多只是重要的或者最重要的依据之一。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乃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每一个零部件——只要其不是自觉异化或者自甘于异化的——都是宝贵、珍贵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从人的理性上或者感性上而言)。
一种合理的、先进的分配制度,应该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兼顾部分与整体的,兼顾当下与长远的,兼顾理智(或理性)与情感(或感性)的,因而是积极的、进取的、有温度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社会财富 效率与公平 生产劳动 生产资料 人类社会

回帖推荐

zhengyr 发表于31楼  查看完整内容

还是有一点差异!马克思还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但是,自然界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所需的资料。” [42,92]我不赞成“贪天功为己有”!

zhengyr 发表于29楼  查看完整内容

马克思重视自然力在创造财富中的作用:“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人在生产中只能象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23,57]

飘逸的风趣 发表于20楼  查看完整内容

首先劳动创造价值,我们无须再质疑了,他们纯属浪费时间。单就创造一词就是指向有行为能力的群体而不是物质。 我们要讨论的是工人还是资本家。也许他们都有贡献,但分配制度失衡。这才是问题。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沙发
hh哈哈哈hh 发表于 2021-11-22 10:52:11
知识是人类对社会劳动的总结。每当人类知识有大的发展时,人类经济便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如欧洲的工业革命中,纺纱与织布的相互促进;现代电子技术与信息产业的相互拉动。纵贯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人类的知识无时无刻不在闪现着耀眼的光芒。

藤椅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22 11:57:26
就算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可以自然增长、增殖,但是其自然增长速度、幅度远远低于其通过人类劳动而达到的增长速度、幅度。
-------
你再看看如果没有自然资源,你人类自己能折腾出什么东西来。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缺一不可。

板凳
uandi 发表于 2021-11-22 16:33:00
从前有倒夜香的职业,直接劳动,需要很多工人,工人的劳动价值很大。
应该倒退再回复这种模式。这样就完美符合老马主义了。
偏偏万恶资本主义的人不爱直接体力活的劳动,
搞出一套排水系统,令到倒夜香工人失业。
聘请倒夜香工人就是剥削他们,现在不聘请他们又说令他们失业。
还有商品价值等于劳动价值,资本家,管理人员和发明者分文都没有。
聪明一点的人都会走去资本主义国家,你慢慢自嗨玩你那套把戏吧。
继续夜来香的生活吧。
脑筋正常的人都知道怎样选择,哪种好。愿意付钱给谁。
这就是怎样创造社会财富了。

报纸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1-11-22 17:13:29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22 11:57
就算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可以自然增长、增殖,但是其自然增长速度、幅度远远低于其通过人类劳动而达到的增长速 ...
何谓“你人类”?

地板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1-11-22 17:14:06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22 11:57
就算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可以自然增长、增殖,但是其自然增长速度、幅度远远低于其通过人类劳动而达到的增长速 ...
不明白你究竟在质疑什么?

7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1-11-22 17:18:09

作为商品基本属性之一的价值,其实是一种“商化”价值。从宏观经济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上看,人类劳动是“商化”价值的唯一源泉;从微观经济学特别是交换经济学上看,交换相对方愿意并能够支付的对价(即交换价值)是其具体表现形式。从长期、大量交换的平均值看,后者无限趋近于前者;但严格说来,前者是一种理论上的(理想化的)抽象,因而是一种拟制性的存在,而非具体的、现实性的存在。

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看,“商化”价值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不是个别的、具体的劳动,而是共性的、抽象的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经过人类的加工制作(生产劳动)后,其“商化”价值总是比加工制作前要大一些;对这部分增加值,一般称之为新增价值;其中,被直接劳动者获得的部分,称为劳动报酬(工资);被生产资料所有者特别是资本所有者获得部分,称为“剩余价值”或“资本增值”。

一般而言,新增价值特别是其中的“剩余价值”(“资本增值”)是生产经营者“赚钱”的根本来源。在工、商分离的情况下,掌握直接生产者提供的一部分新增加值特别是其中的“剩余价值”(“资本增值”)的支配权,是商业利润的终极源泉。

从微观经济学特别是交换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利润来自于“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这个差额,一部分来自于直接生产者的“利益(利润)减让”,一部分来自于对交换相对方愿意并能够支付的对价的区间(一般而言是波动的)的“成功利用”。——如果商业利润不靠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的方式获取,而靠健康有益的、可持久持续的方式获取,就应当更多依靠直接生产者的“利益(利润)减让”,而更少依靠对交换相对方愿意并能够支付的对价的区间的“成功利用”(即在其使用上进行“自我约束”),否则,很可能招致社会的(国家的或民间的)制裁或惩处

8
zsl0815 发表于 2021-11-22 17:25:23
财富的产出,包括新增的利润,是由【活劳动+死劳动(生产资料)】一起创造的。
所以,在分配新增利润时,则是由【活劳动】的成本支出方和【死劳动】的成本支出方一起分配。
至于新增利润在双方间分配份额的多少,正常情况下,是由双方一起讨价还价后确定的。

9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1-11-22 17:27:17
zsl0815 发表于 2021-11-22 17:25
财富的产出,包括新增的利润,是由【活劳动+死劳动(生产资料)】一起创造的。
所以,在分配新增利润时,则 ...
“活劳动”获得的部分,不是“利润”吧

10
zsl0815 发表于 2021-11-22 17:28:38
当新增利润在【老板和打工者】这双方间分配机制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时,这时就需要ZF的预介入,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调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