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作为证监会主管的债券品种,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交易场所,此前主要为上市公司提供公募债券融资。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增设了私募发行方式,增加了交易场所,减少了审批流程。公司债券以其审批速度快,发行利率低,资金用途灵活等优势,迅速得到广大发行主体和投资者的青睐。
自2015年5月22日新规实施后首单公司债发行以来,采用公司债新政审批并发行的“新公司债”呈爆发式增长。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合计688只,远超去年全年的76只;发行规模合计9,458.19亿元,远超去年全年的759亿元,新公司债券成为众多企业融资的首选途径,也成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结构优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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