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1-11-27 08:56 
老百姓在买房的时候不是为土地支付很高价钱吗?那么你解释一下:他们支付的这钱到底是何钱?而你又以什么 ...
买房买的是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ZF“卖地”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的使用权是稀缺资源,如果是国家的土地又确实是为人民所用只有划拨问题而没有“买卖”问题,如国企废弃或闲置土地改为公园、图书馆之类的;
如果土地不是国家所有而是集体(如某村集体)所有,那么将该土地转为国有叫作征用(征地)应依法给予该集体以及土地承包权人合理的补偿;
如果土地是国有,但交由私人或企业开发、使用,后者需依法交付土地使用费(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别人的(不是自己的、自我的、私我的)东西,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这难道不是合理的吗?
土地公有并不等于共有——因为公有是以“人民”这个身份占有、所有,而个人(如果是人民之一员而非人民的敌人的话)只是“人民”的构成要素而非独立的“构成单元”;而共有是各个独立的主体共同占有(拥有)标的物的产权,每个人都可以自称拥有产权的几分之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无偿使用该财产
将公有与共有混为一谈,将人民之构成要素与共有之独立主体混为一谈,不是糊涂,就是别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