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劳动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税,计征有什么不一样?差距大不大?
税收问题千千万,节税露露,懂一办。
随时代的进步发展,自由职业者,是越来越多了,不受公司制度管理,可以是会挤压,维修工呀,服务呀等等,任何组织的个人。他们遵从自己,干着自己喜欢的工作。上班时间自由,他们更喜欢自己的就业方式。
作为个人后,在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取得了相应的报酬,金额大小的都有,在一定的金额内(增值税起征点)是可以直接的支付,在进行申报缴个税。超过了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那么就需要去代开发票。一共可以选择两种代开发生,一种是自己去税务局代开,还有的就是和赵税务局代开的税收园区代开。
举个例子:
假如个人收到一笔费用,金额是50万,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表,的等级要缴纳多少呢?
1.不超过20000元,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0元;
2.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2000元;
3.超过50000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按照第三级的老教案,那税费是:
50万*(1-20%)*40%-7000=15.3万,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选择去税收园区代开发票,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来缴纳税费,核定个税后为0.4%,总税负为1.4%,不需要进入年底的汇算清缴。
不仅仅是税率低,品目基本没有限制,开票的金额几万到2个亿都是可以开票的,可以满足大型,中型,小型,还有个人的开票需求,时间快,流程简单;
那么50万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多少呢?
50万*1.4%=0.7万
开票50万,那么就只需要缴纳7000元;
两种方法一对比,可以很清楚的可以看出来,自然人代开发票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缴纳税费,要比个人劳动报酬计征的税费要低很多。纳的税费少了,那么到手里的利润就更多了。更多优惠政策,请关注,节税露露,共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