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uosilei1029
2217 3

商人趋利如水之就下(纯手打)‏ [推广有奖]

  • 6关注
  • 12粉丝

学科带头人

1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5084 个
通用积分
15.9091
学术水平
326 点
热心指数
428 点
信用等级
253 点
经验
38965 点
帖子
1342
精华
0
在线时间
79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1-20
最后登录
2016-1-2

初级热心勋章 中级热心勋章 初级信用勋章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最近,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当然,也不仅限于食品,假冒伪劣充斥着整个国家,刚刚又看到,套套是假的,卫生巾也*****是假的,再联系到房地产商不顾人民利益地炒房,药品的十倍利润,等等各种让P民民不聊生的事情。

    温总理谴责房地产商“流淌着不道德的血液,”展开了全社会对于商人道德的探讨,并且将随着曝光的这些事件,归结为道德沦丧……

    其实,个人觉得,温总理说出这个话,让很多无知的P民感动落泪,但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个典型的转移视线,混淆视听的手段。在依法治国说了几十年的今天,一个国家总理,将最最民生的房价问题归结到商人们个人的道德原因,这是多么的荒谬可笑,在我们这个市场化严重不健全的国家,房价几乎可以说是**规定多少就多少,前提是**真的想办这件事,还不是利益使然,房地产的这块大蛋糕,切去最多的不是盖房子的,而是我们伟大的**ZF……

    再说假冒产品,这个更与道德无关,商人趋利犹如水之就下,如果你能让水自己往高处流,那你才能要求商人们昧着利益去谈良心,为什外国么没有这么严重的假冒伪劣,而中国他们却几乎疯狂,很简单,利益。在中国这个市场,假冒伪劣,可以让你在很短时间内暴富,并且不用担太大的风险,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正经做生意,本金10W,收益是10w,没什么风险,但是作假,收益可能高达100w,在中国这个监管力度下,被查处的可能性不超过10%,而且即使被查处,最多是10w本金都搭进去,很少有太严重惩罚,这样算下来,正经做生意,赚10W,但作假呢,收益的期望值就是100×90%+(-10)×10%=89W,也就是说只要这个期望值大于合法经营的值,那么商人就会铤而走险,温总理居然要求商人们用自己的道德去弥补中间的79W利益差值,这不是开玩笑么~
        
        所以,当一个总理在治理国家,不讲法律开始讲道德了,那就危险了,不加大监管能力,加大惩处力度,那就无从谈起治假除假
    韩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或以销售为目的采摘、制造、加工、进口、运输、储存有害食品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1亿韩元(100韩元约合1元人民币)以下罚金。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级。三级监管机构聘用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与之相配套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既有类似《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
    比之国外的严厉惩处,中国对食品安全简直就是听之任之的态度,然后怪小商贩们没道德……

    中国食品药品那个什么监察局除了会收礼辟谣,还会干什么,这些爆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那个是它查出来的,毒奶粉的曝光是孩子的命换来的,毒疫苗也是孩子的血检验的,地沟油什么的是新入道不懂规矩的小记者们偷偷搞出来的,食品安全就和中国反贪一样,只能通过非正常渠道解决,这*****是什么世道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 假冒伪劣 房地产商 商人 趋利

沙发
水水手 发表于 2011-4-25 20:20: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的法制应该学学美国跟香港。。。
知识无止尽。。。

使用道具

藤椅
numensong 发表于 2011-4-26 12:38: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问题大家多多少少都知道,关键是怎么去做,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没有骨气的人种
在沧海中游行

使用道具

板凳
numensong 发表于 2011-4-26 12:38: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当然包括我
在沧海中游行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4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