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 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
经济贸易学院 | 教学科研 | 企业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等经济学专业 | 博士 | 2 | 万院长:0791-82126288 阚老师:0791-82126289/13687096724 |
教学科研 | 会计学(属于紧缺学科专业) | 博士 | 2 | ||
教学科研 | 国际贸易学(属于省一流专业);世界经济 | 博士 | 2 | ||
教学科研 | 博士 | 2 |
1、海归博士/博士后/业绩突出博士/紧缺学科博士/省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博士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0万
(2)科研启动费:6-8万
(3)配偶政策: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其他待遇: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5)备注: 底薪20万元/年起
2、博士(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35万
(2)科研启动费:4-6万
(3)配偶政策: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其他待遇: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才基金不包括该政策补助,需自行申领(网站:https://www.ncrcw.com.cn/ngwc/,下载APP申请提交即可)。
2. 具体招聘信息请见网址:https://www.nit.edu.cn/info/1053/248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