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公平与效益之争”,原本就是个坑?挑起 “公平与效益之争”,是无意还是别有用心?所谓“公平与效益之争”,原本就是个伪命题?
请教那些争得不可开交的人们:难道,要效益就得牺牲公平?讲公平就没有效益?公平与效益,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吗?是“有我无你,有你无我”的“死对头”吗?
即便果真只能“二选一”的话,那么,人类,人类社会,特别是以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初次分配,究竟应该首选哪个?还用得着“争论”吗?名为兼顾实则不顾、牺牲公平去换取所谓的效益,难道应该成为走社会主义道路,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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