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rave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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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 方舟子撂狠话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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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46:26
  剪糊生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抄袭是方舟子逼的

  有人提了下面的一些问题:

  谁给菊花出了这么一个“好”的论文题目(很有点“和平演变”的味道)?

  “涉世不深”和“对外无知”的“贵州小土鸡”为何突然敢吃“洋肉?

  是谁“逼”菊花写这大题目的论文?

  并大胆假设:

  不会是方舟子操刀(抄道)干的吧?

  现在,从方学弟的王学哥的“再次公道话”博文下,上述问题有了一些答案:

  [1]tuner  2011-4-20 07:53

  据刘菊花的论文评议老师反映的情况,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应该是方市民代写的

  也就是说,刘菊花对自己的硕士论文海量剽窃他人一事,也许并不知情。

  难怪在刘菊花的硕士论文被揭抄袭后方舟子那么快地就有了反应:博士以下的学生不应写论文,否则逼抄无疑。原来是这么回事:一朵菊花插在了方舟上,无土栽培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0qno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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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56:52
我揭露造假11年,经手一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出于私心。现在为妻子名誉,就私报公仇一回,在这里撂一句狠话:如果以后郭国松还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如果郭国松去了别的媒体,我就追究那家媒体的领导。哪位媒体领导认为郭国松是合格媒体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http://t.sina.com.cn/fangzho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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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22:08:52
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56
我揭露造假11年,经手一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出于私心。现在为妻子名誉,就私报公仇一回,在这里撂一句狠话:如果以后郭国松还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如果郭国松去了别的媒体,我就追究那家媒体的领导。哪位媒体领导认为郭国松是合格媒体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http://t.sina.com.cn/fangzhouzi
方舟子发出了恶狠狠的威胁,但我不相信他有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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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22:14:46
不是总有人质疑打了几十位部级高官、学界大佬假的方舟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学术道德监督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amp;from^^uid=193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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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大佬有可能,毕竟他们没有什么行政和法律权力。还有部级高官?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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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2:19:58
郭国松:终结方舟子无法无天的时代
时间:2011年3月31日 作者:郭国松(《法治周末》执行总编辑) 来源:郭国松的微博
关键词: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

@郭国松:今天,本报用四个整版发表《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在大样签发前,方舟子的律师发来“律师警告函”,极尽恐吓之能事,试图阻止报道。或许@方舟子 没想到,我对这种恐吓完全不屑,并且把“律师警告函”全文登出。在此正告方舟子,任何玩火行为必自食其果!  

有关 @方舟子 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属于正常的新闻报道,不管是我还是执行选题的记者,都是职务行为。法治周末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属下的媒体,不是私人的。因此,再次严厉警告方舟子:任何针对个人的攻击和谩骂等行为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中国不允许方舟子无法无天!  

@方舟子 出口成脏,谁要是批评了他,或者反驳了他,包括媒体发表了对他不利的报道等,必遭到他的谩骂,如此没有涵养,真是无地自容!所以,用于建嵘教授的办法对付他,可以一招制敌,非常有效!但我恪守公共辩论不骂人的原则,用合法的手段与方舟子战斗到底!  

指天发誓,我们是完全无意中碰到一起的,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杨玉圣,也没掺乎肖传国的事情,只是闲聊说起方舟子,被杨传出去 //@烫手的锅盖:回复@郭国松:哈哈哈,听说方某已经被你们三个吓的尿裤子了。加油哈!顶你们! //@郭国松:回复@烫手的锅盖:没有咬过人,看来要去跟狗学几招咬人的本领。  

@郭国松:方舟子在咬我,这个人不找人掐是无法活命的!  

需要向各位做个解释:本次报道一共四个版,在《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的主标题下,分别有四篇报道:《打假斗士的另类记录》、《科普文章能否脱离学术规范》、《我认为那是抄袭》、《编译还是原创》。由于我们工作人员失误,给其他网站只传了第一和第二篇,所以新浪新闻首页上的该报道不全。

关键是报道还没有刊登,所谓的侵权事实尚未发生,而且整个报道跟肖传国八杆子打不着,完全都是主观臆想。所以我把“警告函”晒出来,让全世界人民看看,这就是方舟子的涵养!

@郭国松:@方舟子 面对本报四个版的揭露文章,好像没有叫几声,这不是他的风格。难道被打怕了?看看当下的情景吧,多家媒体都在加入揭露方舟子问题的阵营,方或许真的胆怯了。那就好,本报正在准备第二轮炮火,方舟子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吧,我一向蔑视他!  

本报揭露@方舟子 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重磅报道出来前,我就已经做好了面对方的攻击和谩骂的充分准备。但我不会任其作恶,任何超出法律边界的行为,我会毫不手软,将其送上法庭;一旦存在刑事诽谤,就将其送上刑事法庭!我就是要终结方舟子肆意攻击谩骂他人的无法无天的时代!  

回复 @GJ的微博 :我只能判断为他害怕我们的报道,试图用这种恐吓的方式阻止,但我偏偏不吃这一套。 // @GJ的微博 :在以事实说话的前提下,方舟子的律师发那么个律师函过来是什么意思?解释解释?

@郭国松:事实上, @方舟子 已经对我构成了诽谤,他说我跟其他人在“为肖传国出狱欢呼”,这就是赤裸裸的诽谤!首先,我们的报道根本没有涉及肖传国的事情;其次,我不认识肖传国,也没有对此案说过一句话。 原文转发|原文评论  

今天 12:47 来自 新浪微博  
事实上, @方舟子 已经对我构成了诽谤,他说我跟其他人在“为肖传国出狱欢呼”,这就是赤裸裸的诽谤!首先,我们的报道根本没有涉及肖传国的事情;其次,我不认识肖传国,也没有对此案说过一句话

今天 11:56 来自 新浪微博  
// @陆琼琼SNDA : // @杨瑞法 :郭国松做了一件大好事,做了一件许多人想做但没有能力做的事。 // @张凤安 :转发微博

回复 @薛洪涛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么不经打,有点让我失望。 // @薛洪涛 :郭总不要太把他当回事,他不经打的 // @郭国松 :回复 @赵何娟 :方舟子如果胆敢以身试法,捏造事实诽谤我,超出民事侵权范畴,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送上刑事法庭!我就是要彻底终结 @方舟子 任意诽谤他人的无法无天时代!

学术批评网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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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22:20:43
我一直不相信方舟子的打假是出于公心。这个人已经发财了吧。一个中国的科普作家在美国给中国学术打假,他靠什么挣钱?

27
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22:22:32
这是一场好戏。看来方舟子狗急跳墙了。这也许会成为他人生的一个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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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小不懂 发表于 2011-4-29 00:15:24
还没看出方舟子的赢利点在哪里啊。

29
tytyxiada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4-29 00:15:26
静观其变吧 这事儿……

30
junlovec 发表于 2011-4-29 00:23:36
方舟子说话太狠,这次难有好下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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