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实施方案(1.0版)》(下面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2025年,形成更高层次、更具开放性、更创新的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实现投资开办公平、企业经营有序、贸易投资便利、多方人才集聚、法治保障有力、政务服务全面优化。
《实施方案》中最大的亮点是“量化”,这是目前国内首份以指标的“量化”为主题的营商环境方案,且量化指标数量高达66个。
《实施方案》中针对每个指标,围绕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及责任部门。
《实施方案》中要求,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服务品牌,其中,关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时效,取消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
关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指标
《实施方案》中规定,到2025年:
时间方面:资金支付再提速,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互联网+服务”方面:全面实现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强化平台功能,建成集电子招投标、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信用评价与投诉监督等各项功能的一站式、一体化平台,并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进行智慧化管理。加强与其他省市合作,跨省异地评标。
《实施方案》全部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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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取消竣工验收备案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修订并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渝建〔2018〕467号)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中明确,进一步简化验收事项、优化验收流程,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实行简易验收,仅保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管理办法》中要求,能效测评不再纳入竣工联合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即可;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取消竣工验收备案,并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
《管理办法》中提到,一般政府投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和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装饰装修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素材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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