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方案(学习笔记)-249
完善信息类项目 建设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防止无序投资、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确实保证信息化项目投资效益。凡需市级财政全额或部分投入的电子政务项目,在送发改、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立项前,均需报市“智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预审。预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是否符合全市的统一规划;
项目是否属于重复建设;项目与现有资源整合的可行性;技术路线是否符合当前的技术主流等,未经领导小组预审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立项。
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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