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强 发表于 2011-4-29 21:20 我怎么感觉你的第一句话是在说你自己呢?不要忘了是你先提起外文的!“越简单的东西越不能去定义”是什么人得出的结论?有依据吗?一个概念不能定义是因为它太简单吗?你凭什么或者说依据什么来判定你说的句子是事实,而不是语言? 嗯!咱们的差别确实挺大的!据我所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要求我们的理论要从实践中来,然后还要求理论能够回到实践中去接有效地指导实践。你这倒好!从预设大家“心里清楚”开始,通过“假设相等”来予以证明,能否指导实践不管! 我摆出的我认为的事实与指出的我认为的不符,在你的独特认识面前,还能叫做“事实”和“不符”吗? 文字就是人们在交流中用来指代它背后所指的东西的,连文字表达的是什么都没搞清楚,你就能知道其背后所指的东西?我现在用字母A来指代一个东西,你不问我A是什么,你就能知道我说的这个A背后所指的东西是什么吗?能的话,那就请你告诉大家我说的这个A背后所指的是什么?
为了驳斥为利润的辩护,我自然认为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但在这个问题之前,我不得不回应你前面的话。“越简单的东西越不能去定义”不是因为其太简单,而是因为它太抽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雇佣劳动制是具体的东西,不是抽象的东西。而所谓抽象的定义,是不顾哪个时期,不顾哪个地点,不顾什么场合下而谈。把一个概念认为任何情形下都适用,把一个现象绝对的当作任何时代都存在。这样去定义“劳动、劳动力”难道不是犯了这个错误?去理解它,靠的不是几句话的定义,靠的是详细的分析!你若知道辩证唯物主义的话,就不会抽象的去定义它。实践是从一般到具体,而认识是从具体到一般。人们根本不用靠文字就能观察到日常现象,就知道是发生了什么,用不着先去阅读文字。而文字的表达只是对这些现象的共性的总结概括,文字对共性的表达永远离不开个性的现象,而你不去先分析个性的东西而空谈定义,完全是本末倒置。
我还是那个观点,你若认为这旧有的理论与现实不符,你先指出来哪里不符?只有知道不符合现在的具体的东西,新的定义才会产生。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