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的例子不知是否能说明这句话,因为仅是就此话而想到的:大概在50年代,前苏联获得了新疆阿勒泰地区一座矿山30年的采矿权作为我国的债务偿还。这座矿山的矿层结构很罕见,术语忘了,直白的表达是:其富含多种罕见矿产,集合密度很大,一般来说多种稀有矿产如此密集的聚合其概率非常小。30年的采矿,留下一个巨大的渗坑。学地质的人说,这个渗坑颇有学术价值,隔行如隔山,我没听懂,也就没记住,唯一记住的是每年都有一些国外地质专家来此参观、考察。除此有学术价值的渗坑外,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不难想到采矿者还留下了什么。
尽管交易的基础是对双方有利,但双方的谈判能力是不同的,合约也不可能完备。如果一个国家(地区)经济不发达,且其可以交易的资源多属自然资源,我们将其称为资源型地区或城市,长期来看这类地区和城市往往会选择牺牲生态效益,甚至是长期的经济效益,因为原初资源价格往往偏低,而加工资源附加值则很高,也就等于此类地区低价出售原初资源或初级产品,高价买回精深加工产品。
个人认为可持续发展似乎不需要套用阶级观点,如果将其放在全球范围内,其牵涉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博弈。国与国之间在交易中实现对全球可持续地考虑,个人觉得这种合约是非纳什均衡。如果放在国内,其难点有二:一则可持续发展的受益人群主要包括未出生人口,这个群体在经济增长方式选择的过程中是缺位的,谁能代表缺位者的利益进行增长方式的选择;二则当代人的利益需求难以用未来人的利益需求替代。比如说,一个地区处于贫困状态,其冬天取暖主要靠伐木、割草,这种方式的确破坏环境,引起土地荒漠化,但除非能够提供其其他取暖资源,否则不可能制止其破坏环境进行取暖,总不能让他们冻着。而这些人群并不是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结果,环境变坏很真实的摆在他们面前,但别无选择。
个人对可持续发展存在这样一个疑问:人类社会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可以脱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吗?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自然资源,我们能有现在所享有的各种产品吗?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原理和可持续发展之间可以和睦相处吗?也许是因为它们难以和睦相处,才会有学者提出了零增长的说法。